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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16, 2026 星期一 間有陽光 22° 58% 紅色火災危險警告

公屋悲劇 / 馬家輝

【明報文章】聽某個潘姓KOL分析近幾個月發生的兩宗自殺事件,心裡湧起一陣悲哀而憤怒,前者為了逝者,後者則是為了我城的行政僵化和涼薄。 潘先生的說法是,我城收回9000間左右被濫用的公屋,雷厲風行追擊違例者,是大好之事,主事者之強勁魄力,值得一讚。但在過程裡,難免出現可大可小的遺憾,其大者,也許涉及人命。 事緣有一對母子,皆有精神情緒上的困擾,躁鬱症、思覺失調,早已接受援助和專業醫療。但不知何故,兒子竟被發現十多年前有兩度登記丁權或丁屋轉讓的紀錄,於是,被視為違規,必須交出所住之公屋。當事人當然不服,當然申訴,卻一直無人把事件轉介給警方跟進,無人追查是否有人冒了他的姓名和盜用他的資訊在物權買賣上牟利;而當事人亦不知何故,也許愈是弱勢愈是不懂,竟無主動報案,至少應該留個紀錄,由是向房屋署要求退租緩衝期以便有機會查明真相。 申訴一輪之後,上訴委員會把他們否決了。據KOL指出,委員會曾接到一封來自政府官員的信函,重申疾病不可被視為豁免條件,換句話說,話之你七級肺癆或四級胃癌,又或精神失常到胡言亂語,仍然不可用作佔用公屋的藉口。所以,儘管該對母子提供了由青山醫院發出的診斷證明,指其病情真確,不宜搬屋,之類,上訴委員會依舊不予考慮,無動於中。 另一邊廂,公屋管理處職員按章辦事,每個星期都把遷出通知書強塞給母子,本已精神脆弱的他們,不堪其擾,曾經直接說,夠了夠了,我們知道了,收到了,不必再塞過來了。但職員是收人工而辦事情,繼續把通知書一封連一封地推到母子面前。 按制度而言,母子可以再上訴,但要把官司提到高院做覆核,請問他們何來知識和資源?何來支援和指引? 就這樣,上訴委員會一聲否決,不理會他們的病歷,完全不行使理論上該有的酌情權,也不知道是否知悉所謂丁屋買賣的可疑性,當然,即使知道,委員會亦可用一句「這不是我們所能調查,房屋署說有紀錄便是有紀錄」來不管不理。 就這樣,否決令下達後,母子兩人叫天不應,呼地不聞,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親友的幫忙相信彈盡糧絕了,什麼社工什麼關愛隊亦似乎無能為力或放手不理。 就這樣,4月中,母親自殺,走了。7月底,兒子自殺,走了。 這悲劇充分顯示了弱勢階層的無助無力,也暴露了行政系統的僵化,以及漏洞。打擊濫用公屋的背後,有強大的意志,但在意志之下,也該有人性和人本的溫柔,以及有行使酌情權的善良和勇氣。這悲劇,該被拍成電影,像許鞍華的《天水圍的日與夜》那類。人生不如戲,但用戲來記下悲劇,是最起碼的可能了。 (本網發表的作品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馬家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