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5
東方日報
【本報訊】當局近年嚴打濫用公屋。房屋署回覆傳媒查詢時指今年首6個月完成審理285宗涉「富戶政策」的上訴個案,其中97宗經審理後獲取消「遷出通知書」,成功率由去年的21.5%增加至34%,即每3宗便有一宗成功取消收回公屋決定。
強調並非放過或寬待
成功率上升據指與3月時理順「富戶政策」執行細節有關,例如當擁有物業的家庭成員自行刪除戶籍及餘下家庭成員仍符合租住公屋資格,房署不會向該租戶發「遷出通知書」,令部分「富戶」毋須遷出,消息人士又強調並非「放過」或寬待富戶,而是希望人性化處理各類個案。
當局收緊「富戶政策」將會於10月的申報周期實施,富戶須要繳付更高的額外租金,由原本的1.5倍及兩倍,變成2.5倍、3.5倍及4.5倍租金,繳交最高4.5倍租金的租戶更須於4年後遷出,而首批富戶須要於明年1月起按新的額外租金水平交租,繳交4.5倍租金的租戶最快須於2029年10月起遷出。政策同時亦可以鼓勵公屋戶「上進上流」,例如富戶在自願遷出後4年可保留綠表的資格,以助購買資助出售單位。
另外,房屋局推出3招「組合拳」協助富戶置業,除了讓富戶自願遷出後保留4年綠表資格外,下期居屋綠表和白表比例由「四比六」改為「五比五」,同時亦正研究在資助出售單位銷售計劃推出新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