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本港的商舖及寫字樓的空置率持續上升,有議員建議當局允許非住宅物業業主以分期方式繳付該等物業交易的印花稅。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當局現時沒有計劃允許非住宅物業交易的印花稅以分期方式繳付,同時亦沒有計劃為吸引外來投資而調整印花稅。
許正宇昨在立法會表示,當局主要有3個考慮,包括現時非住宅物業交易的印花稅由100元至最高稅率4.25%不等,僅佔交易成本極小部分,而最高稅率只適用於物業售價或價值高於約2174萬元的交易。由於印花稅一般由買家繳付,當局不認為現時繳付印花稅的安排會對非住宅物業業主構成財務壓力。同時,根據《印花稅條例》,印花稅署署長須在印花稅繳付後才加蓋印花,如分期繳付但未繳清印花稅的文書不可加蓋印花;加上住宅物業市場過去1年交投相對穩定,因此當局未見到有需要改變繳付非住宅物業印花稅的安排。
另外,許正宇表示,根據警方數字,釣魚詐騙從2023年的4322宗,下降至去年的2731宗,涉及損失由2023年的1億2百萬元,下降至去年的5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