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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屋地庫僭建 承建商8年後罰款17萬 「認可人士」裁疏忽被譴責 屋宇署:當年缺證據檢控

【明報專訊】獨立屋僭建普遍,紅山半島兩名僭建業主本月被判罰款共11萬元,元朗亦有罰款個案。元朗獨立屋屋苑Fraser Village全數16座獨立屋地庫違章僭建,會所除了地庫僭建亦加建樓層,屋宇署2017年知悉,因證據不足無法檢控;事隔約8年,屋宇署昨日公布,承建商益興建築被罰款17萬元,益興及其獲授權簽署人須付14.82萬元研訊費,後者亦被「譴責」處分。地盤認可人士容亨達今年初則因會所僭建被裁定「專業上疏忽」,須付13.18萬元研訊費,同被譴責。翻查資料,容曾任香港工程師學會建築分部主席及建築物條例上訴審裁小組成員。 認可人士承建商各付十多萬研訊費 屋宇署昨日公布,今年4月註冊承建商紀律委員會研訊後,就元朗大樹下西路一個地盤(包括基礎及上蓋在內)工程裁定,承建商益興建築及其獲授權簽署人袁重遠知悉,地盤所有獨立屋和會所的地面層下建造的混凝土牆屬僭建物,「嚴重偏離批准圖則」,須予紀律處分。委員會命令益興建築罰款17萬元,袁重遠則被譴責,兩方亦須支付研訊費及評定費共14.82萬元。 2017年轉介紀律委會 昨裁嚴重偏離圖則 該署昨日回覆本報查詢補充,2017年9月收到投訴指涉事地盤有僭建,但調查後因證據不足以起訴,轉交註冊承建商紀律委員會處理,目前僭建物已被拆除。 另外,屋宇署今年1月公布,該項目會所的地下及一樓之間加設了一層樓板,不符批准圖則;認可人士容亨達2018年曾致函屋宇署稱,改動會所設計原因是水務署要求擴大水表房,惟署方調查發現「說法並不真確」。「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紀律委員會」去年11月研訊,結果容亨達被譴責,並須繳交13.18萬元研訊費。 屋苑2020年9350萬出售 同年撻訂 翻查資料,容亨達擁有一間工程師事務所,曾任香港工程師學會建築分部主席、建築物條例上訴審裁小組成員。 資料顯示,Fraser Village於2013年開始興建,涉及16幢三層式洋房及一個會所,項目2017年12月完成上蓋工程,2020年中曾招標出售整個項目,同年9月以9350萬元成交,同年底整個項目被撻訂,當時項目仍未獲入伙紙。根據2023年3月屋宇署月報,Fraser Village在該年獲發入伙紙;而去年5月的Google街景圖顯示,該項目尚未入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