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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樓評:識用供樓利息扣稅慳到盡

2025-05-14    東方日報
踏入報稅季節,稅務局於本月向約266萬名市民派發2024/2025年的報稅表,市民將開始準備一筆新的開支。雖然收入較高通常需要繳納更多稅款,但精明的納稅人可以根據不同情況享有各種免稅額,以減輕稅務負擔。如果是業主並且正在供樓,可以透過「居所貸款利息」作為扣稅項目,扣稅扣到盡。 最多扣20個年度 「居所貸款利息」是政府的一項稅項扣除,讓業主可以將供樓利息支出用作扣稅一部分,以減輕財政負擔。申請此稅務寬免的業主必須符合特定條件,包括必須擁有香港物業並用作自住用途。業主每年可獲得最多10萬元的扣稅額,並可扣除最多20個課稅年度,而且不需連續使用,這意味着供樓人士可以自由決定每一年是否需要使用此扣稅項目。 此外,政府為鼓勵市民生育,由2024/2025課稅年度開始實施新政策,若納稅人與子女同住,並符合指定條件,包括與在2023年10月25日或之後出生的子女在香港連續同住6個月或以上,其居所貸款利息的最高扣除額由現時的10萬元增加至12萬元,直至該名子女滿18歲為止,此額外扣稅額最多可扣除19個課稅年度。 指定納稅人的居所貸款利息最高扣除額有所提高,當然需要想辦法充分利用這個扣除額。銀行在計算按揭借貸人的每月供款時,因「息隨本減」的關係,每期的利息支出會持續遞減。 愈早使用愈着數 假設有業主去年購入一個單位,貸款額為500萬元,年期為30年,按息為3.5厘,首13年的全年利息支出將超過12萬元。然而,到了第14年,全年利息支出將降至約11.8萬元,這意味從該年開始將無法用盡12萬元的扣稅額。因此,愈早使用便可用盡扣稅額。 經絡按揭轉介營運總監 張顥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