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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僅購5物業作社福用途 遠遜目標

【本報訊】本港社福服務需求殷切,政府於2019/20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撥款200億元購置處所提供福利服務並獲財委會批准,亦列出目標處所共158個,以長者鄰舍中心佔最多。不過,該計劃不似預期,截至去年3月社署僅購入5個物業,實際開支佔整體撥款1.2%。勞福局日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並以「確保公帑運用得宜」為由,提出將計劃財政承擔額由200億元,削減至50億元,昔日提出為長者、殘疾人士及兒童提供福利服務的158個購置目標物業表,亦建議取消。 當局擬削150億財政負擔額 按勞福局文件顯示,社署購入的物業數目與目標相距甚遠。截至今年3月、社署購入5個物業,實際開支約2.4億元,佔整體撥款1.2%。當局並預計,2025/26年度預算開支約為2.5億元。而政府當時提出「購置物業計劃所建議設置福利設施的一覽表」,列出各區所需設施的類型及數量,目標處所共158個,以長者鄰舍中心佔最多,有48間。 勞福局向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指計劃尚餘約195億元財政承擔額未運用,按過往購置進度,財政承擔額或閒置一段長時間,建議將之由200億元縮減至50億元。局方稱會適時檢討計劃進度,如有需要再按「既定機制爭取資源」延續計劃。當局又指會檢討購置物業的流程和進度後認為,「一覽表」及某些福利設施的特定要求,令購置進度受「制約」,提出兩項措施改善,包括取消「一覽表」及引入替換安排,容許購置新處所用作重置現有位於地下或低層、但用途上無高度限制的福利設施,以騰出處所設置有高度限制要求的福利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