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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19, 2026 星期四 天色良好 24° 69%

私人遊樂場地契約 地價與體育平衡發展

香港目前約有26個由私人體育會持有的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服務約5.6萬名會員。私人體育會在推動香港體育發展、培育年輕運動員及舉辦國際與本地賽事方面貢獻卓著。 然而,隨着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於2026至2027年陸續到期,現距離契約到期日的時間很短,地價評估的不確定性及高昂地價的財務負擔,對私人體育會的可持續發展構成嚴峻挑戰。 根據政府2019年發布的《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檢討公眾諮詢報告》,獲續約的私人體育會需繳付土地十足市值三分之一的地價。地政總署會以土地未建上蓋的市值為基準,並會參考市場成交數據評估地價。 然而,香港鮮有私人體育會相關的交易,有機會導致私人體育會與政府就地價估值上產生落差。即使設有地價上訴機制,若雙方對十足市值的分歧過大,地價談判與上訴過程恐將冗長,進一步加劇不確定性。 受契約限制,私人體育會須以非牟利模式運作,並須開放設施予合資格外界團體使用,以促進體育普及化。私人體育會主要依靠會員會費及賽事收入營運,並透過低廉的青少年會費支持年輕運動員發展。 地價分期付款 留資金發展體育 此營運模式令非牟利私人體育會普遍缺乏充裕的現金儲備。即使地價減免三分之二,仍對它們構成沉重的財務負擔。地價的不確定性亦令體育會的會員和管理層深感焦慮,影響長期規劃,如青少年培訓及設施升級。此壓力不僅削弱體育會的營運能力,更可能損害香港運動員的國際競爭力。 為緩解此困境,政府可考慮採取更靈活的政策措施。首先,筆者認為可提前向續約的體育會提供明確的地價要約,讓體育會能及早規劃財務,降低不確定性。其次,引入地價分期付款選項,讓體育會分攤成本,保留資金用於舉辦賽事、設施改善及支持青少年體育發展。此舉不僅助力體育會持續運營,更能推動香港體育普及與進步,實現體育與公共福祉的共贏。 長遠而言,筆者亦憂慮向非牟利體育會徵收高額地價並非善用香港體育資源的理想方式。這些體育會在推動香港體育發展、提升國際影響力及培育下一代運動人才方面功不可沒。政府亦可參考《政府租契續期條例》,為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提供明確的續約框架與地價標準,從而打造具活力與競爭力的體育環境,促進體育事業與社會福祉的協同發展。 撰文 : 黃亦朗 萊坊城市規劃及土地發展諮詢部董事 欄名 : 專家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