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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項:租約記得打釐印 通知差估署

2025-04-25    東方日報
與租客所訂立的租約,需要交予稅務局加蓋印花,即是俗稱的打釐印。為租約打釐印後,業主及租客須根據租約銀碼繳交租約印花稅,由業主及租客平均攤分釐印費,此後方具有法律效力。 若不將租約送往稅務局加蓋,一旦遇上租霸或欠租問題,有關租約或不被法庭接納為證據,甚至有可能面臨稅務局提出索償訴訟,補打釐印需要繳交罰款,重則10倍。 此外,業主需在一個月內向差估署呈交《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 CR109),否則就算租客欠租,業主亦無權採取法律行動追討損失,遇上租霸就求助無門。若依時交表,費用全免;若逾時則須繳付310元。若業主因為想避稅等原因而不向差估署呈交通知書,而租客可能會於得知後要求減租,甚至遷出。 按揭成數上限七成 目前出租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由五成調升至七成,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為五成。因此,希望透過按揭保險承做高成數按揭(首置為九成,非首置為八成)是不適用的。 期望蒙混過關的買家,可能要負上刑事責任。事實上,銀行會不定期抽查按揭單位是否屬於自住,例如要求借款人提交水、電、煤等付費單據,又或要求借款人續簽自住證明。惟現實中,確有不少人「偷雞出租」,有按揭申請人謊稱自住,卻在租賃市場出租,又或是自用一段時間後轉為出租,而不通知銀行。 合約普遍「一年死一年生」 若被銀行揭發並非自住,銀行普遍做法是追回不同成數的差價,甚至要求提早還款(Call Loan)。此外,按證公司也會抽查高成數單位是否自住,若違反,或需補交保費。近月也有貸款人因為瞞報物業已出租,以誘使銀行不向她追討須符合自住規定而獲批的八成按揭貸款,後來被當局落案起訴兩項欺詐罪,最終被判監14個月,同時涉案出租物業所得的70萬元租金亦遭充公。 市面上,租約普遍以兩年為主,通常以一年死約、一年生約形式。由於短租的租金往往比市價高,個別業主為增加租金回報,情願將單位以短租形式出租,甚至將出租單位上載至民宿網。 值得留意的是,一般民居的租約期不得短於28日,否則會被視為商業用途(即經營旅館),既違反大廈公契,亦屬違法。香港住宅多為分層大廈,保安相對嚴密,常有陌生人出入,容易被發現用作商業用途,有可能被入稟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