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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碼實價」的北部都會區

2025-04-07    星島日報
政府早前公布正在研究修改補地價的方式,容許「按實補價」,即按實際興建面積而非最高樓面面積釐定補價金額,又或者只按實際的業務訂定地契上的用途,從而減低補地價金額,讓北部都會區發展項目可以盡快展開。 在地緣政治不明朗的形勢之下,發展商未必願意一次過投放大量資金發展,「按實補價 」的好處是讓個別發展商以較低成本參與北都發展,因此「按實補價」是務實的化整為零發展策略。 「按實補價」 化整為零 然而有意見認為,「按實補價」有機會浪費土地的發展潛力。發展北都需要投放大量資金興建交通基建及公共設施,理應以較高密度的發展規劃才具成本效益。但若容許「按實補價」,興建了的永久性建築物日後難以加建或改建,未用盡土地的發展潛力。此外,若只按實際的業務訂定地契上的用途,日後若想增加其他用途,則要重新修改地契,限制了使用土地用途的彈性。 引入「土地用途補地價表」 針對以上考慮,政府可考慮採取混合發展模式,在有發展潛力的地區例如交通樞紐附近,把部分地塊分割成較小及較大的地塊,但仍保留高密度發展,既可讓發展商按能力選擇適合大小的地塊發展,亦令該區作更多元化發展。 另外,政府可考慮引入「土地用途補地價表」。在地契上仍然列出准許土地的概括用途,但概括用途下的個別詳細用途則必須根據「土地用途補地價表」補地價,把補地價變成行政手續,省卻日後修改地契的程序。 我相信香港政府在落實「按實補價」之前,已經充分考量以上事項,惟仍需與業界深入討論細節,訂立更合理及透明的機制,吸引投資者發展北都。 葉文祺團結香港基金副總裁兼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