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十二月 23, 2025 星期二 間有陽光 幾陣驟雨 19° 71%

不滿差餉估值可提反對

2025-03-31    經濟日報
差餉物業估價署每年於3月底至4月初均會寄出4月至6月季度的徵收差餉或地租通知書,假若業主或租客對有關物業的差餉估價不滿意,可以在政府指定的有效期內提出反對。 差餉是一種源於英國的香港稅款項目,於1845年開始徵收,當年是為了支付香港警隊所需的開支而設立,也即是差人的糧餉,故此簡稱「差餉」,而現在則用來支付公共照明系統、食水、消防、醫療衞生等等,至於地租則是香港回歸之後衍生出來的。計算差餉是以該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應課差餉租值是假設物業在指定的估價依據日期空置出租時,估計可取得的全年市值租金。再簡單一點,意思是該物業的每年市值租金的5%,而地租則以應貨差餉租值的3%計算。 差餉物業估價署每年4月都會按照市場來調整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因此如果業主或租客反對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必須在5月31日或之前填寫表格「R20A」提出反對;換言之,業主或租客並不能在其他季度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提出反對。 反對成功機會率小 按照財政預算案,每個物業在今年的首個季度享有上限500元的差餉寬減,可算是近年最少的。此外,現時的住宅物業每年應課差餉租值介乎55萬元至80萬元,則徵收8%,而80萬元以上則徵收12%。故此,若住宅物業業主或租客成功反對及調低應課差餉租值,業主或租客可減少差餉支出。就住宅物業而言,雖然樓價下跌,但租金卻不跌反微升,因此,反對住宅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的成功機會率一般相信較小。 但就非住宅物業而言,也即工商舖物業,近年空置率及租金均持續下跌,差餉物業估價署可能未必完全同步反映出來,如每當租客退租後,業主再覓另一位新租客時,租金往往大幅下調,又或者租客續租時,租金亦會下調;由於差餉物業估價署的物業估值是參照之前的租約計算,故此與現實可能出現時間上的偏差。假若業主或租客收到新一季的差餉單時,如果發現估值過高或不合理,就應該把握在5月31日限期前提出反對。 最後,筆者需要提示各位讀者,即使業主或租客已經提出反對,他們仍然必須在4月30日或之前繳交差餉及地租,否則將會被徵收5%的附加費。 撰文 : 謝順禮 嘉興地產行政總裁 欄名 : 專家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