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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視強制驗窗令 分分鐘有牢獄之災

2025-03-14    經濟日報
為切實處理香港樓宇失修問題,防止窗戶因老化或損壞導致墜落意外,當局早於2012年6月30日全面實施強制驗窗計劃,接獲「驗窗令」的業主,需在指定期限內完成。 否則,屋宇署可按例向業主提出檢控,可處以第四級罰款,相當於25,000元及監禁3個月,並按罪行持續每一天,另處罰款2,000元。 以下列出有關詳情: 1.收到驗窗令怎辦? 業主會接獲「驗窗令」,需在指定期限內完成。 2.由誰人驗窗? 要聘請合資格人士、註冊檢驗人員(如建築師、工程師)或註冊承建商,名單可於屋宇署網站查閱。 3.檢查範圍? 窗扇、鉸鏈、螺絲、玻璃、窗框結構等,檢驗窗戶鬆脫、鏽蝕、變形、防水膠老化等。若合格可向屋宇署提交《檢驗證明書》;若不合格:需於指定時間內維修並提交《修葺證明書》。 4.費用多少? 視窗戶數量及問題嚴重性,介乎2,000元至幾萬元不等,可考慮邀請不同的合資格人士參與報價及提出修葺建議,以作參考及比較。應要求合資格人士提供詳細維修報價單,以了解修葺範圍及價格,正所謂貨比三家。 5.租客需要負責嗎? 法例責任在業主,但租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 6.新換窗戶需要檢驗嗎? 若已由合資格承建商安裝並獲證明書,可申請豁免。 最後,切記避免自行改裝,非專業人士勿隨意更換窗戶零件,不當安裝可能加劇風險。並要優先處理高風險項目,如發現鏽蝕、玻璃裂痕等問題,應立即停用並聯繫專業維修。 撰文 : 蘭茜 欄名 : 樓市放大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