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0
明報
政府為取締劣質劏房,提出「簡樸房」規管制度。為期約兩個月的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諮詢2月10日結束,房屋局表示收到近2200份相關意見,包括約1600份採用6款內容大致劃一的範本意見書。房屋局承諾全速整合簡樸房的相關意見,盡快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提交最新建議方案,隨後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條例草案,爭取今年內通過法例。
房屋局長何永賢同日在facebook發帖表示,當局未來5年會提供約3萬個簡約公屋及約2.1萬個過渡房屋單位,還有15.9萬個公屋單位供應,相信在多項供應下,合資格及有需要的市民絕對「有得揀」。她提及到觀塘探訪劏房住戶,其中一家五口反映簡樸房規管可讓基層市民改善生活,但同時擔心未來租金上升。
公屋聯會倡登記連寬限期延至48月
政府擬議簡樸房登記期為12至18個月,寬限期12至24個月,即登記期及寬限期最長合共42個月。公屋聯會對業界人手是否足夠在寬限期內完成相關審核表示擔憂,建議政府將簡樸房登記期及寬限期延長至合共48個月,並考慮進一步放寬簡樸房認證的專業人士範圍,包括曾修讀相關專業培訓課程者。政府消息人士稱會考慮延長寬限期至36個月的建議。
劏房支援連線與多個關注團體在諮詢期內共蒐集714份意見信遞交房委會,當中84%認為簡樸房須設起始租金,避免業主將改裝及認證劏房的成本轉嫁租客,亦有83%意見認為凡因規管制度而被逼遷的不適切居所住戶,應獲得政府主動安置,並需達至原區安置原則。
地產代理監管局主席蕭澤宇稱,待簡樸房法例正式推出後,會適時向業界提供指引;部分地產代理業界對刑責有憂慮,盼政府加強解說。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表示,部分劣質劏房戶沒有申請公屋,導致不合資格申請過渡房屋,希望政府實施簡樸房規管時,能酌情處理相關個案,做好安置。
[智學公民 第1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