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0
東方日報
房屋問題一直是政府施政的重中之重,解決劣質劏房讓基層市民安居樂業,更是困擾歷屆政府。事實上,現時約有11萬戶逾20萬人住在劏房,有些「廚廁合一」,有些「上床下廁」,居住環境狹窄,要言之,基層屈室求存的悲歌唱不完。
當局去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一系列解決劏房問題的方案,包括訂立最低居住標準、設立「簡樸房」登記制度,以及取締不符合最低標準的「劣質劏房」單位等。「簡樸房」最低標準訂為不小於8平方米,而且必須有窗及獨立廁所。改建成的「簡樸房」必須由專業人士確認並申請認證,否則業主將不合標單位出租便要負刑事責任。新規管實施後,部分業主除了還原劏房外別無選擇,業主擔心要負刑責,可能會退出市場,保守估計不少於一成甚至兩成業主會退出。
想深一層,把「劏房」改成「簡樸房」,劏房問題是否就「清零」不存在?全港基層爭取住屋權益聯會認為,政策並未真正解決劏房的根本問題,反而可能引發更多隱憂。聯會指規管制度建議劏房要有窗、廁所有排氣扇等標準,現實中很多做不到,擔心「一刀切」規管,很多單位會被取締,導致推高租金及有租戶被迫遷;若政府推行最低標準,擔憂在沒有任何的保障下被業主趕走。在許多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下只能不斷搬遷,俗語說「上屋搬下屋,不見一籮穀」,一直被迫遷,最受苦的還是基層小市民。期望當局確保劏房租務管制的執法,避免出現迫遷情況。
事實上,此次劏房規管措施中,針對床位寓所並沒有新的規管措施,床位寓所繼續受《床位寓所條例》規管。若然住不起簡樸房,即使可以申請到過渡性房屋,之但係過渡性房屋多在偏遠新界,若然在九龍或香港工作,交通費相當昂貴,有些基層無奈被迫租住床位,居住環境反而不及先前可租住劏房。換言之,取締劏房豈非弄巧反拙?
聯會建議,當局應分區及分階段地推行取締劏房及轉為簡樸房的政策,以避免在同一時間內取締過多劏房,導致市場上出現單位不足的情況,最好選擇一個有足夠安置單位的區域展開工作,待該區的簡樸房供應充足後,再逐步取締鄰近的「劏房區」,消除小市民要淪落「瞓街」的不安焦慮。
此外,聯會認為當局亦應為受政策影響的劏房居民提供搬遷津貼,以應付簡樸房新單位的按金、搬運費用及請假安排等。根據各區房價標準,設定合理的起始租金,以減輕基層家庭的租金負擔,亦避免業主加租將改建簡樸房費用轉嫁至租戶,令劏房戶負擔不起簡樸房租金。要給市民幸福感,推行政策要多站在用家的角度。
政之所興在順民心。要市民安居樂業,政府務實的做法自然是加快公屋批核進度,簡約公屋和過渡性房屋畢竟不是長遠之計,花費不貲又未能提供同區安置方案,市民要頻繁搬遷,又面臨轉工或轉校的麻煩。是以加快興建公屋,助不同符合資格的劏房戶市民上樓,才是告別劏房的最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