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5
經濟日報
政府致力打擊濫用公屋,今起將獎金鼓勵有效舉報,又擬修例提升罰則。資助房屋嚴重供不應求,房屋局收緊租戶資產申報,此前已成功堵塞主要漏洞,新策料有助再找出一些漏網之魚,但仍要妥貼執行,才能加快上樓。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昨指出,現屆政府上任兩年半以來,已收回7,000伙公屋,以每個單位建築成本約100萬元計,等同慳了70億元。以單位數目計,當局幾乎騰出了一整條彩虹邨。
公屋平均輪候時間居高難下,2018年以來從未短過5年,現屆政府上任後積極改善法規,房署增聘退休紀律部隊調查人員,房協應用人工智能協助搜證等等,全方位打擊過去較受忽視的濫用問題,社會整體歡迎。
據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日前所述,透過打擊濫用及扣分制,任內共向約7,000個單位發出遷出通知書,未再細分底因,但2023年10月實施的新申報政策,相信居功至偉。
嚴申報見成效 收單位富效益
公屋戶以往住滿10年才要開始再申報資產,直至房委會前年通過「加辣」,大幅收緊至一入住,即要每兩年申報是否長住,有否在港擁有住宅物業,僅少數如全長者戶可獲局部豁免。
房委會數據顯示,新策實施首年,頭兩輪共約34萬戶須申報,當中多達4,000戶出於不同原因主動交回,或者被收回單位,反映它相當有效找出另有居所,又或財產超標的富戶。隨着今後更多租戶非申報不可,料可陸續揪出更多已不合資格個案。
粗略計算,嚴格申報制下整體遷出率約1.2%,更超署方於不同時段,靠主動配對土地註冊資料,找到約0.5%瞞報持有物業,但就不及靠第三方無償舉報,找出約1.5%坐擁私人住宅。
按房委會評估,今日起實施的「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將令實名舉報數目倍增,假設有一半或1,300個單位成功收回,實際獎金亦只是390萬元,比起須新建解決住屋所需,成本效益相當吸引。
當然,新計劃會否觸發濫舉報風氣,又或大增行政負擔,未來尚待密切觀察。
對濫用公屋者來說,當前最大代價是交回單位,就算隱瞞資產,一般其實只會判罰款或社會服務令。過去兩個年度,全城合共344宗違反《房屋條例》罪成個案,僅7名住戶要判監,兩人要即時監禁30天及兩周,黃碧如曾反映懲罰不足。
增刑責表立場 速翻新保流轉
房委會最新向立法會提出幾項修訂,特別是大幅提升罰則至最高50萬元及1年監禁,看齊購買資助出售單位時虛假或誤導陳述的刑責,但由於會方已表明,主要針對利用公屋賺錢的嚴重濫用個案,包括分租單位,租戶不住在單位而作商業用途(如貨倉),暫時看來犯禁者並不會太多。政府要明確表達立場須善用資源,更甚於準備大舉起訴嚇阻。
截至去年9月,一般公屋申請數目仍有約12.2萬宗之多,加碼打擊濫用騰出單位,可出一分力縮短人龍,惟持續平整已覓得的土地,加快增建單位,必然才是協助草根階層上樓安居的最根本法門。
審計署去年的主動調查報告指出,房委會翻新空置單位的工作指標為44天,但小部分需時超過100天,最長更達197天。
若然政府全力打擊濫用,卻無法同時保障翻新速度、精簡上訴流程,妥善處理原有戶主財物,提升單位流轉,縮短輪候時間的努力,隨時有事倍功半之虞。
責任編輯:劉婉雯
欄名 : 社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