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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23, 2026 星期一 間有陽光 25° 72%

街坊憂舉報損和睦 遭網上公審

【本報訊】「舉報濫用公屋獎」今起實施,成功舉報可獲最高3,000元,市民須以實名舉報。有市民表示,身邊不多濫用公屋個案,同時憂慮被報復或破壞鄰里關係,即使有發現亦未必舉報;亦有街坊指主動審查更有效。 市民廖先生認為,措施對打擊濫用公屋沒有太大作用,因自己與鄰居熟絡,「唔會特登舉報,除非真係好憎佢」;又指3,000元金額細,不太吸引,可能要到5位數才會有人主動舉報。 獎3千不吸引 「5位數才舉報」 他續指,市民須以實名舉報,如被鄰居知道「篤灰」,擔心會被對方「擺上網公審」,認為要有效打擊濫用公屋,就要靠政府審查,「住緊?人睇住緊?人無乜用」。 至於濫用公屋擬刑事化,廖先生認為如有個案成功定罪,可殺雞儆猴,警惕其他住戶。 黃婆婆亦認為以獎金鼓勵市民舉報不太恰當,「住咗幾十年有感情㗎嘛」,鄰居亦無違例情況。她又批評有關措施浪費公帑,「呢頭話無錢,嗰頭又咁晒錢」,認為應由政府主動審查,揭發濫用公屋個案。 鄰里有感情 促政府主動審查 她又說,濫用公屋刑事化具阻嚇性,提到從鄰居口中得知有居民「大陸買咗樓又唔住,霸住間公屋」,她申請了7、8年才能上樓,兒子亦正輪候公屋,非常不公平,期望修例後可釋出單位,加快輪候時間。 房委會指,舉報人須由專責人員進行初步評審及面見,以確保資料真確。為免有關計劃被濫用,每宗可獲獎勵的舉報會由評審委員會審核,並審理性質複雜或有爭辯的個案。若同一個案有多人舉報,獎金如何處理由評審委員會主席最終決定。 責任編輯:蔡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