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邵氏基金會及相關人士持有的西貢清水灣大廈G座及H座,去年底已獲屋宇署批出建築圖則;最新再向城規會遞交新發展方案,申請放寬17.8%高限,以重建2幢豪宅,提供14伙,平均單位面積約1812方呎,預料於2028年底落成。
據城規會文件顯示,項目位於西貢嘉澍路8號丈量約份第253約地段第1109號餘段(部分),現址為清水灣大廈G座及H座,目前屬「住宅(丙類)1」地帶,申請放寬上蓋面積及建築物高度限制,以作准許住宅發展。
涉G座及H座
項目地盤面積約16921方呎,建築物高限由18米(主水平基準上,下同)放寬至21.2米,即涉及約17.8%,覆蓋率方面則由30%放寬至大約34.034%。以興建2幢樓高6層,包括1層地庫的分層住宅,以提供14伙豪宅單位,平均每戶單位面積約1812方呎,面積較2019年獲批方案約1722方呎,微增約5%,而整個項目可建總樓面維持約25371方呎,料於2028年底落成。
申請人指,是次申請方案要為滿足相關法定要求,希望達致以下三個重建目標,包括解決在早前申請擬議方案中,忽略一連串互相影響技術問題,導致不能符合相關法定建築規例和電力公司要求問題,包括嘉澍路與申請地塊之間高低差異,要提供一所有樓底高度要求的電力變壓房和其特定斜度要求運送設備及維修通道;消防設施及設備緊急車輛通道。
以及在建築設計和建築結構考慮上,未能夠充分利用在地契許可下住宅建築面積;其次應對市場對改生活環境質素,特別在樓底高住宅單位渴求;以及在技術可行的情況下,進一步優化發展方案。
總樓面維持約2.5萬呎
申請人續指,擬議方案代表正面和積極回應政府就「招商引才」及「留才」為香港創造新發展動力政策目標。規劃申請已證實,整合所有申請地點特有地理環境優勢條件,以及考慮到擬議發展與周邊發展格局和自然環境相容,也不會導致隨之而來的嚴重不良或不可接受的道路交通、供水、污水處理、雨水排放或視覺景觀等影響前提下,是次擬議放寬建築物高度限制和放寬覆蓋限制尺度要求性質,是屬於輕微。相對市場渴求中高樓底常用規格而言,擬議樓底高度也不是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