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6
明報
【明報文章】隨着香港人均壽命延長及出生率持續偏低,長者人數及佔比持續上升,人口老齡化趨勢愈見明顯。根據特區政府推算,全港65歲及以上長者人口將從2023年的157萬,增至2046年的274萬;長者佔總人口的比例,將從21%上升至36%(註1)。面對老齡人口急劇上升,安老服務壓力巨大。香港政府多年來提倡「居家為主,院舍為援」的安老政策,例如早於1977年《安老服務綠皮書》及1979年《社會福利白皮書》中,政府確立「居家安老」為香港安老服務之主體,是解決長者問題的主要策略。安老事務委員會也在2017年發表的《安老服務計劃方案》中重申,居家安老是政府一貫的政策方針。
事實上,居家安老政策乃國際大勢所趨。通過鼓勵長者在熟悉的社區環境和家中頤養天年,毋須重新適應新環境和離開相熟的社交圈子及支援,可以避免長者過早或不必要地入住安老院舍。
居家安老與房屋 關係密不可分
要實踐居家安老,除了要加強社區照顧服務,房屋亦是重要一環,因為良好的居住環境是實現居家安老的基礎條件,能夠有效支持長者的獨立生活和健康福祉。當然,居住地點是影響長者得到社區資源之便利性的重要因素,例如靠近醫療設施、社區中心、商店等,可以方便長者取得所需的生活配套、社區服務和支援。長者對熟悉的家居環境有深厚情感連結,這影響他們的心理健康。安穩的居住環境能夠給他們帶來安全感和放鬆感,提高生活滿意度。
與此同時,居住環境的安全性對長者至關重要。良好的照明、穩固的扶手和防滑地面等設計,能減少長者跌倒和發生意外的風險,保障他們安全。此外,住宅單位內外的設計必須考慮長者生活需要,除了無障礙設施和寬敞的通道等,也應該有足夠生活空間作休息、娛樂和社交等日常活動。適宜的居住空間能夠令長者感到舒適自在,提高生活質量。
公營房屋廣泛應用通用設計
為達至「傷健一家」、社區共融和原居安老目的,房屋委員會自2002年起設計的新建屋邨,開始逐步採用「通用設計」(universal design)概念(註2),為任何年齡或傷健人士締造一個無障礙的居住環境。在住宅樓宇內、住宅單位和公用地方均採用無障礙設計,例如增闊大廈出入口通道、走廊及單位大門,方便輪椅使用者。這些設計令長者即使將來行動不便,仍能夠在原有單位安享晚年,而毋須大規模改裝。另外,房屋協會在2005年出版了《香港住宅通用設計指南》,也在其「長者安居樂」住宅項目及丹拿山雋悅項目採用通用設計,包括為住宅單位內的洗手間配置趟門、防滑地磚及扶手,於廚房安裝活動式地櫃,及在家居設置智能樂齡緊急支援系統等。
在2016年施政報告裏,時任特首提出建設長者友善社區的計劃,除在新建的公共屋邨繼續採用通用設計概念,於舊式公屋單位,因應個別合資格長者的特殊需要,為他們改裝單位設施;同時計劃為約100個有較高長者人口比例的公共屋邨增加長者康樂設施,例如健體器材、涼亭和座椅,或按屋邨居民需要,改動屋邨內公共空間用途或設計。今年9月房屋局和房委會公布的「幸福設計」指引,也涵蓋了不少樂齡安居元素,針對如何設計年齡友善的環境,尤其顧及長者之需要。
於私樓推動長者友善設計
不過根據2021年人口普查,全港約有一半65歲及以上長者居住於私樓。如何令私樓變得更年齡友善,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重要課題。現任特首在2023年施政報告提出推動有利長者生活的樓宇設計,由財政司副司長統籌相關政策局,研究把通用設計及通達概念更全面納入屋宇署的樓宇設計手冊及相關規例和指引中,以配合政府的居家安老政策。有關研究及建議工作,亦在今年10月發表的施政報告裏提及。筆者十分支持政府計劃將長者友善的樓宇設計推廣至私樓。
從政府就該計劃最近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看來,政府擬定相關設計規定會包括「活動性及通達性」、「易於改動的靈活彈性設計」、「幸福感」及「樂齡科技」四大範疇。政府暫有意採取兩級制去推廣有關設計:
一方面,針對一些可更好地確保長者安全和活動性,但在執行上又並無太大難度的設計(例如在大廈設置自動門、加闊住宅單位大門及在樓梯裝設雙扶手等),政府會通過修訂《建築物(規劃)規例》及屋宇署《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強制要求新建的私樓、綜合用途樓宇及長者經常到的商業處所(如診所和商場),以及上述用途的現存樓宇之改建及加建範圍,遵從有關設計規定。
另一方面,為鼓勵發展商在興建私人樓宇時,加入一些可取但毋須強制的設計(如採用較大的升降機機廂及設置長者健身器材),政府擬提供誘因(例如總樓面面積寬免或上蓋面積豁免),或以行政指引方式修改《設計手冊》內的建議作業範例,並同時在綠建環評下設立自願認證計劃。
設計與管理 缺一不可
筆者認為這些建議措施及施行辦法,基本上都是可取的。事實上,政府有藉立法規定在私人樓宇提供無障礙設施的經驗,也曾在推動環保及創新樓宇設計時,向發展商提供類似誘因。不過,設計固然重要,但有關設施之管理也不能忽視。根據過往經驗及審計報告(註3),無障礙洗手間用作儲物室存放雜物、無障礙通道和設施未有適時維修等情况屢見不鮮。同樣問題也有可能出現在一些長者友善設施上,例如自動門需要較多保養及維修。如何確保這些設施有妥善管理,是一項挑戰。
更甚的難題是,如何確保長者友善設計在樓宇入伙後,沒有被非法改動或移除。在公用地方的設計還算容易處理,但部分政府建議的強制長者友善設計(如洗手間及廚房防滑地板飾面)置於私人單位內,識別違規情况所牽涉的「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極高,不利執法。
舊區重建與居家安老之矛盾
政府建議措施適用於新建樓宇及現存樓宇的改建和加建範圍。可是香港有不少長者住於舊區舊樓中,部分這類舊樓沒有配置升降機,不利長者出行。要加裝升降機,資金是一個難題;即使有資金,亦未必在技術上可行。要讓這些住在舊樓者能夠居家安老,舊樓重建似乎是不二之法。不過,本港舊樓重建模式往往導致原有住戶搬離原有社區。要長者遷出原有居住環境、搬離熟悉習慣的社區,可能導致他們感到不安和失落。長者一般較難適應新環境,因此容易對新居住環境產生陌生感。此外,重建可能造成社交網絡斷裂,令長者失去與街坊、朋友和社區的聯繫,加劇孤獨感,繼而影響他們的心理健康。
由此可見,舊區重建的結果與居家安老的目標,有很大可能背道而馳。究竟舊區重建與居家安老是否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如何在舊區重建及居家安老之間取得平衡?這些問題實在值得政府、市區重建局及其他持份者深思。
作者是嶺南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教授
[邱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