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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協冀政府上訴 議員:已夠地建屋毋須堅持

【明報專訊】粉嶺高爾夫球場環評報告司法覆核昨日裁定政府敗訴,支持收地建屋的社區組織協會表示失望,冀政府考慮上訴;亦有立法會議員稱本港未來房屋供應大有改善,現應重新研究高球場用途。該幅計劃興建少於1.2萬伙公營房屋的土地,發展局早前更新資料,由原先2027/28年度可供發展變為「待定」,亦提及1.2萬伙建屋量需「視乎檢討」。 原定最快2027供發展 已改「待定」 社協副主任施麗珊對高院裁決感失望,希望當局積極研究判辭和考慮上訴。她說當局應確定粉嶺高球場最終用途,且當高球場土地發展遙遙無期時,應重新檢視公營房屋用地發展時間表,尋找替代土地。 劉國勳:北都需國際級高球場 立法會新界北議員、民建聯發展事務發言人劉國勳表示,裁決必定影響有關土地的發展時間表,亦涉及訟費,期望政府再考慮附近交通狀况,以及有關用地對香港的實際作用,再決定跟進行動。他認為應可將相關土地作康樂用途,因北都需要一個國際級高球場。 劉又稱,粉嶺高球場局部用地發展原屬短中期目標,現恐難實現,而政府已覓得足夠土地建屋,「當這塊地在環保和交通上發展公屋都不太理想,不如排優次,發展其他」。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局部收回粉嶺高球場是上屆政府決定,現時本港房屋供應已不同,包括增建過渡房屋、簡約公屋及立法規管劏房等,認為政府仍堅持該幅地興建公營房屋屬「不對焦」,失去政策原意,促請政府把高球場變成公眾球場,多辦大型國際賽事。 去年中規劃署向城規會申請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當時發展局長甯漢豪重申政府在粉嶺高球場部分土地建屋初心不變,但亦表明估計客觀條件是未必可承諾1.2萬伙建屋量不變。發展局上月回覆本報稱,土拓署正檢視球場項目佈局設計、樓宇高度和發展密度等,預計年底完成,當局因應檢視結果和司法覆核判決,再考慮更新項目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