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1
明報
【明報專訊】日前,立法會以70票贊成、5票反對及6票棄權,三讀通過修例,落實今年《財政預算案》提出的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它分為3級,住宅物業全年租值首55萬元,差餉百分率是5%,與現時不變;之後的25萬元,增至8%;高於80萬元的部分,增至12%。
原則上,我完全同意增加差餉,皆因這是最簡單、最有效「能者多付」的課稅方式:業主不管怎窮,總比劏房住戶、無殼蝸牛更有錢,在政府財政惡劣的今天,人人都要吃苦,向比較富裕的人開刀,是必要之痛,也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
事實上,我在本欄說過不止一次,愈是豪宅,租金回報率愈低,也即是說,所付的差餉也愈低。李兆基山頂白加道35號,租值是2490.24萬元,李嘉誠的深水灣道79號大屋,租值是903.6萬元,李澤楷的大浪灣道12號大宅,租值為613.56萬元, 馬化騰的石澳大浪灣道13號大宅,租值1281萬元,這些巨屋,現值肯定是20億元以上,隨時達到40億元至50億元之間,如果用租金回報率去表達,它們的回報率是1%不到,普通住它則約3%,因此,用租值來計算差餉,是益了富豪,坑了中產階級。
新制度下最高的差餉課值,是80萬元,大約是2500萬元至3000萬元的房子,但照我看,就是以今日的房價,12%也未免太高,不妨減至10%,反而是那些億元、10億元巨宅,大增至15%、20%,更為公道。
[周顯 投資二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