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十一月 23, 2024 星期六 微雨 21° 63%

社評:簡樸房改革邁步 「告別劏房」路仍長

【明報社評】政府去年設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經過1年研究,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了具體規管方案,為解決「揪心的住房問題」,踏出重要第一步。本港劏房數量龐大,居住了逾21萬人,問題盤根錯節,取締劣質劏房無法一蹴而就,只能有序逐步推行,過程中當局需謹慎處理劣質劏房戶的安置調遷;即使將來所有「劣質劏房」消失,只有符合政府規定的「簡樸房」,也不代表本港「不適切居所問題」就此一勞永逸解決。政府需要持之以恆,興建各類資助房屋,解決基層市民居住問題。 取締劣質劏房用意雖好 政府須留意理想與現實 根據政府統計處2021年調查,本港劏房單位達10.8萬個,人均居所面積中位數僅為6平方米(約65平方呎)。香港公營房屋不足,很多市民也無力承擔高昂的私人樓宇租金,劏房這類狹小居所,正是這一社會現實下的產物。縱使部分劏房環境惡劣,例如睡牀旁邊就是馬桶,或需要於廁所內煮食,然而為求「有瓦遮頭」、有個棲身之所,不少基層市民都只能夠無奈忍受。 如今政府明確提出規管劏房,訂立居住環境最低標準,做法值得肯定。將來業主若要經營及出租合規分間單位(即「簡樸房」),單位面積必須不小於8平方米(約86平方呎)、有窗戶及獨立廁所、廁所之外需有獨立鋅盤、獨立火警偵測器、居所結構符合《建築物條例》等,另外,單位亦須經專業人士認證。有關標準將取締目前市場部分空間過於狹窄、衛生惡劣、存在消防隱患的劣質劏房單位,一定程度上有助改善劏房戶居住狀况。 就合規分間單位的最低面積而言,當局決定以8平方米劃線,估計有3萬多個單位不達標。以劏房住戶平均人數2人估算,規管措施將影響6萬多名居民。觀乎早前有官員表示考慮最低面積定於7至10平方米之間,今次決定大概算是中間落墨,以免一出手即取締大批劏房,令大量住戶短時間內需另覓住處。 隨着元朗、牛頭角等地的簡約公屋明年起陸續建成入伙,連同屯門、啟德、馬鞍山等項目,可提供總共3萬個單位,再加上由非政府機構營運的過渡房屋供應逾2.1萬個單位,理論上可以發揮安置原有劣質劏房住戶的作用,然而必須指出是,本港劏房存在多年,一直不乏租客,反映此類分間單位雖然環境欠佳,但部分基層市民對它們確有實際需求。舉例說,家居地點方便上下班、減少通勤舟車勞頓時間,往往是不少打工仔選擇棲身市區劏房的原因。統計處數字顯示,有三成劏房居民的工作地點與居住地區,屬於同一區,高於全港人口比例(17.4%)。另外目前有超過六成劏房戶位於九龍區,尤其集中於油尖旺、深水埗、九龍城,若要搬到遠離市區的過渡房屋或簡約公屋,恐怕並非所有劏房戶都願意。 另一個跟取締劣質劏房有關的「理想與現實」問題,是新政策對租金的潛在影響。理論上,政府取締3萬個劣質劏房之餘,同時將原來的住戶「全數」安置到簡約公屋等,分間房供應與需求同步減少了,對價格(租金)水平的影響「不應」太大,然而現實可以是另一回事。一方面,不少業主需投入資金改裝單位,以符合「簡樸房」標準;另一方面,由於「簡樸房」面積大了,業主可以分間的單位數目難免減少,為保持原來利潤水平,不排除他們會選擇加租。羊毛出在羊身上,有劏房戶憂慮新政策下「愈搬愈差兼愈貴」,並非不可理解。當局在取締劣質劏房過程中,必須密切留意市場變化,顧及居民實際需求,以免他們承受更沉重的房租和生活負擔,甚至流離失所。 劏房問題纏繞香港社會多年。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於2021年一個研討會上,提及對未來香港的期盼,其中包括「現在大家揪心的住房問題必將得到極大改善,將告別劏房、籠屋」。特區政府在今年《施政報告》表明以立法方式取締劣質劏房,制訂合規的「簡樸房」出租制度,展示解決此「老大難」問題的決心,不過另一方面,新政策亦意味着,這類面積偏狹的分間單位,將合法地長期存在,成為本港房屋市場其中一種住宅類型。目前政府提出的「簡樸房」標準,雖比劣質劏房好一些,但跟真正的適切居所,毫無疑問仍有一段距離。單就居所最低面積而言,8平方米不僅不及現時公屋約14平方米的1至2人標準單位,甚至還不及規劃署《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內的12.5平方米標準私家車泊位。 「簡樸房」變長期存在 標準要求須與時並進 日前《施政報告》房屋措施記者會上,財政司副司長、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組長黃偉綸強調,政府並非透過「改名」去解決劏房問題,「簡樸房」可以反映單位「簡單、樸實」及經認證。現時劏房未能表達有關單位是否符合標準,帶有負面意味,惟無可否認,在很多人眼中,「簡樸房」雖無劏房之名,但按現階段的規格來看,並未脫劏房之實。倘若接受分間單位長期合法存在於本港房屋市場,那麼政府未來就有必要因應社會發展和公眾期望,不時檢討和調整「簡樸房」標準要求,包括最低居所面積、通風衛生條件等,以至考慮設定最低人均面積及起始租金,加強對弱勢基層「簡樸房」住戶的保障。要真正達到告別劏房的目標,特區政府尚有一段長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