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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劣質劏房 必須務實可行

2024-10-15    星島日報
行政長官李家超明天發表任內第3份《施政報告》,當局早前已經預告將會交代劏房問題的整個處理方法。劏房屬不適切居所,有如現代貧民窟,是一定要妥善處理的,事實上社會亦已形成必須取締劣質劏房、改善基層市民住屋環境的共識,對此政府不應亦不能迴避。然而,劏房問題畢竟在香港已存在一段頗長時間,情況非常複雜,只能按部就班、有序解決,社會不應有不切實際的期望。 標準太高 住戶無處容身   根據估算,全港現時約有11萬戶合共20多萬名市民居於劏房。這些單位內部總是雜亂且不衞生,住戶往往要承受漏水漏電、廚廁發出惡臭、與蟑螂做「室友」之苦,在斗室里過着沒有尊嚴的生活。由於劏房問題嚴峻,當局已在去年《施政報告》中提出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也有多位官員實地調研,可見當局解決劏房問題之決心。   不過,當相關持份者期望過高,某程度上就會妨礙當局處理劏房問題的努力。早前明愛做了一項調查,結果顯示6成受訪劏房戶認為,若當局訂立劏房最低面積,訂於7至10平方米是太小,約一半受訪者希望劏房面積最少有10至12平方米。無可否認,從居住品質的角度出發,一定是越大越好。   可是,假如劏房最低面積訂得太高,意味11萬個劏房中的大部分要被取締,請問里面的住戶何處容身呢?我們總不能害得他們無家可歸吧!從這個角度看,在一定時期內,劏房逼不得已有其存在價值。   另一方面,也許因為劏房問題困擾香港太久,有意見希望取締劏房越快越好。   例如社區組織協會去年提出,最低標準劏房有了嚴格定義後,所有不符合定義的劏房將被評定為「劣質劏房」,如果業主在半年內未有改善,將不可再作出租,有違反者,即屬犯罪。   客觀而言,半年似乎太急,那些住在「不可再作出租」劏房的住戶,不見得可以很快找到另一居所,而且「非劣質劏房」的房租會因整體供應減少而被推高,到頭來還是苦了基層市民。   事實上,取締劏房不宜操之過急,因為必須考慮整體公屋供應是否跟得上的問題。根據政府估算,未來十年公營房屋建屋量為30.8萬,但依然呈「頭輕尾重」格局。如果取締劏房過急,公屋供應時間表勢必無法配合。 輪候公屋 劏房戶僅佔4成   值得一提的是,還有一些層面是不可忽視的。例如不能讓劏房客產生一種錯覺,以為只要住在劏房就可優先獲分配公屋,否則非劏房戶就會蜂擁租住劏房,以謀求一個公屋單位;又例如目前輪候公屋的劏房戶僅佔4成,其餘劏房戶未必有分配公屋的需要,包括外傭、等候審批結果的酷刑申請者、本身有適切居所但因方便上班而租住劏房者,等等。   習近平主席在2022年視察香港時指出:「當前,香港最大的民心,就是盼望生活變得更好,盼望房子住得更寬敞一些……」國家領導人對香港住屋問題是高度重視的,而特區政府亦沒有怠慢,通過興建簡約公屋、加強審查公屋住戶資產、與內地合作打擊濫用等方法,努力改善基層市民的居住環境。   如今,本屆政府第3份《施政報告》宣讀在即,大家對解決劏房問題滿懷期望可以理解,而這些期望亦可以作為對政府的鞭策。然而,劏房問題畢竟累積經年,涉及許多現實考量,所以其解決方案絕不可天馬行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