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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遷勢捱貴租 組織倡予多元安置渠道

【本報訊】取締劣質劏房似乎事在必行,但如何安置被取締的劏房戶,當局一直沒有明確交代或提案。劏房支援連線成員潘詠珊表示,他們接觸的劏房戶中有不少人居住在不符標準的細小單位,相信很大機會被取締迫遷後,或要繼續住劏房並「捱貴租」。該組織建議當局提出多元且能照顧所有受影響人士的安置方案。 冀為新建劏房訂高門檻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早前曾透露,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收集到的意見認為,最低面積應介乎7至10平方米,並有其他準則。潘詠珊估計,當局為免一次過取締大量劏房,最低面積的門檻或會較低,但希望政府可以為新建劏房訂立另一高門檻的標準,以防再有劣質劏房出現。 問及何為妥善的安置政策?潘詠珊希望政府能提出多元且能照顧所有受影響劏房戶的方案。但她坦言,現階段看來政府很大可能會將受影響戶安置在過渡性房屋或簡約公屋。她指出,過渡性房屋大部分要留予輪候公屋滿3年或以上人士,而申請簡約公屋則一定要輪候公屋滿3年,大部分街坊均擔心,若以上兩者都不合資格時要何去何從,政府似乎沒有提出過任何上述兩者以外的方案。 此外,現時有不少輪候公屋逾10年以上的單人劏房戶,其實仍然沒有被邀請申請簡約公屋,她擔心此類人士的居所被取締後,政府也難以安置他們。她建議當局可考慮推出現金津貼或搬遷津貼等補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