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年花567萬公帑,為前特首林鄭月娥租用位於金鐘太古廣場的甲級寫字樓,一直備受爭議。辦公室租約明年中屆滿,原來林鄭已主動提出,可搬遷至政府物業。
6月書面通知行政署 早作籌謀
位於中環的前特首辦「滿座」,政府為林鄭在金鐘另租辦公室,政界常批評太貴。林鄭月娥前特首辦發言人昨回覆本欄話,林太的辦公室已於6月初,即租約期滿前一年,主動以書面通知行政署早作籌謀,以避免前特首辦的運作受影響。
該通知同時引述政府在林太離任前發給她的信,表明政府可把位處太古廣場一期的前特首辦,搬遷或重置到其他適合前任行政長官工作的建築物,包括政府物業。發言人強調,後續工作應由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前特首辦不宜評論。
撰文 : 吳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