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2
東方日報
【本報訊】政府在去年的《施政報告》宣布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曾透露,工作組收集的意見認為最低面積應介乎7至10平方米,並會有其他準則,不合標準的劏房就要取締。劏房支援連線成員連瑋軒表示,其實現時仍有許多劏房即使大於10平方米,環境也非常惡劣,批評多人家庭劏房戶居住在此類劏房並不適合;並指即使多次邀請政府交流意見也被婉拒。議員建議政府考慮取締劏房標準時必須考慮最基本安全標準,包括加設消防安全設備等。
無顧及家庭劏房戶需要
連瑋軒表示,政府雖然前年有推出劏房租管條例,但條例執法力度及監管不足,導致條例未能有效執行,以他所知仍有許多劏房戶依然被濫收水電,形容「有啲條例有但無貫徹執行。」
他又指,現時大多一人面積是7至8平方米,二至三人家庭繼續用7至8平方米的最低面積其實並不足夠,甚至是「太低」,並非「單位唔會冧、唔會有火燭危險就為之一個合適?單位」,認為家庭要有正常互動,遊樂休憩的空間,但這些基本的家庭組成條件,在7至8平方米的空間內是難以達成。
議員梁文廣表示,加入7至10平方米的最低面積是一個開始,認為政府「未必一次過做得太辣」,若市場少了大量劏房單位也會令不少基層市民流離失所。他又指,目前除最低面積外,當局應考慮防火、通風及衞生等標準,才屬對劏房戶的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