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3
星島日報
近年樓市下行,連帶與公營或資助房屋相關機構包括房委會、房協及市建局,皆面臨財政壓力,民建聯等政黨倡議重推出售公屋計劃,既可幫補庫房,亦協助普羅市民置業。主張推出「租置2.0」的民建聯副主席、立法會議員陳學鋒向《星島》指出,早前進行調查發現,若政府推售樓齡達20至30年的屋邨,按一個單位售價80至100萬元、每年出售一萬多個單位計,每年收益可達100億元,可大大減輕政府財政壓力。
陳學鋒指,過往租置計劃權責不清,衍生維修管理難題,建議「租置2.0」可參照港鐵住宅物業管理模式,即只出售單位業權,大廈平台等公共空間業權仍由房委會掌握,並由房委會主導整幢物業的管理,「業主只要交管理費即可」。
為應付日後大維修所需,陳學鋒建議出售公屋後,可在管理費中撥出「維修基金」儲備,並由房委會負責相關工程招標、管理及驗收,以免出現「法團圍標」等爭議。
陳學鋒倡效港鐵住宅物管模式
不過,政府對重推租置有保留,房署今年5月曾指暫不會重推,因租置管理欠理想,即使有業主立案法團,房署難推行最好管理,加上租買夾雜,形容管理問題是租置「短板」。
立法會議員謝偉銓認為,僅靠租置計劃只能助業主資產增值,但對其居住環境沒改變,認為一日解決不了租置單位的業權問題,一日都不宜重啟計劃,「重點應是做好居屋供應,以居屋為主,協助公屋租戶按房屋階梯拾級而上。」
工聯會議員鄧家彪認為重推租置無迫切性,應優先解決劣質劏房,以及增加資助房屋供應。他說即使重推亦不能「照辦煮碗」,再用20年前舊方案只會重現管理參差等老問題,並須訂立新規則,如規定單位不可在公開巿場出售,免變相資助住戶圖利。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指,若重啟租置應以「賣出整幢樓」而非個別單位為目標,並交由法團管理,「業主有責任保養自己單位,買樓前要想清楚」。記者 趙克平 林彥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