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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僭建地庫舉報 業主可拒入屋添難度

2024-09-23    東方日報
【本報訊】發展局計劃今年底提出《建築物條例》修例建議,針對樓宇維修、僭建及註冊承建商規管制度等問題提高罰則。不過,獨立屋僭建地庫等問題難以發現,本報曾接獲報料指,玫瑰園有多幢獨立屋懷疑有僭建,但屋宇署則指一宗在視察後未有發現,另一宗則沒有採取進一步行動。有議員認為,屋宇署在調查獨立屋僭建方面有難度,故建議修例同時應就調查方式再下工夫,例如改為署方定期抽驗住宅群,查看有否僭建地庫。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早前表示,《建築物條例》修例建議會針對不同類別層次的僭建物,有不同類型的最高罰款,同時簡化檢控門檻及程序,例如一旦發現有僭建物不論清拆與否,會即時作出檢控。 本報早前曾接獲有關玫瑰園的僭建投訴,但屋宇署回覆指,過去3年就大潭紅山道88號玫瑰園共接獲兩宗有關獨立屋懷疑僭建地庫的舉報,當中一宗舉報經署方人員入內視察後並沒有發現僭建地庫;而另一宗舉報則由於欠缺詳細資料,故署方按既定程序未擬採取進一步行動。對於一般僭建的調查行動,屋宇署亦指需要獲處所或土地擁有人或佔用人准許進入,否則須向法庭申請手令才可進入。 倡修例加強巡查定期抽驗 議員謝偉銓表示,獨立屋僭建地庫與一般高樓大廈僭建不同,難以在表面上看到,而屋主亦可拒絕屋宇署人員入內,造成調查困難。謝建議,政府修例除增加罰款外,亦應加強巡查及定期抽驗,他舉例指屋宇署有強制驗窗計劃概覽,針對獨立屋亦應定期作指定區域的抽樣檢驗,以防止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