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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16, 2024 星期六 短暫陽光 有驟雨 27° 78%

收回公屋再作編配流程申訴專員作主動調查

公屋是社會的重要資源,申訴專員公署留意到,房委會在過去3年翻新一個空置單位的平均所需時間接近44天的工作目標,但有小部分單位超過100天才完成,最長時間的一宗個案更達197天。申訴專員陳積志表示,房委會和房協收回及翻新公屋單位的流程是否妥善及具效率,影響正輪候公屋的家庭能否盡早上樓,故決定展開主動調查,詳細審研當局收回公屋單位再作編配的流程和安排。市民可於下月14日或之前向公署提交書面意見。 房會編配1.9萬回收單位 陳積志指,房委會和房協每年會因不同原因例如戶主離世、遷入院舍、購置資助出售房屋或違反租約等,收回公屋單位再重新編配。房委會在去年度編配約2.36萬個單位,當中包括約1.97萬個回收單位。隨着當局近年加強打擊濫用公屋行為,預期被收回的公屋單位數目會增加。而加強打濫力度亦令上訴個案增加,但根據現行程序,在上訴期間,當局會暫緩收回單位,公署也關注上訴的流程及程序是否有空間改善和加快。 他提到公署不時收到投訴,指當局在收回公屋單位時,沒有妥善處理遷出戶主遺留的物品,如沒有聯絡有關戶主或其親人,以及在未得到戶主同意下將單位內的物品隨意棄掉,故在這方面也會進行審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