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9
星島日報
為打擊富戶濫用公屋,房署於4月起要求25萬居住滿10年以上的公屋租戶進行入息及資產申報;一個月後,房署只收到11萬份租戶申報,回收率只有43%。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當局宣布申報措施後,當中已有1400戶因不同原因而主動交回單位;若合計去年10月的首輪打擊措施,交回予房署的公屋單位數目共超過1800個,換言之該批單位能夠為1800個公屋輪候家庭提供適切居所。
除房署外,房協亦於2018年實施富戶政策,暫時收回單位共93個,當中八成是長期丟空,其餘兩成則涉及虛報資料、持有物業或出租單位。筆者樂見近年房署及房協在打擊濫用公屋方面不遺餘力,雖然是有點遲,但總比繼續縱容租戶濫用社會資源好。房署應該定期審視公屋富戶政策,並建議針對資產申報,進一步打擊瞞報海外及內地物業或資產的違規行為,與內地建立通報機制,讓公屋資源可以留給有需要的人士。
要有效打擊瞞報海外資產
公屋流轉比率一向都只有約1%,政府除了以懲罰方式把富戶單位收回外,讓富戶優先購買資助房屋也是正面做法。另外,為了穩定資助房屋供應,筆者建議政府應檢討現行的「補地價」機制,例如禁止業主將單位在自由市場出售,只能售予合資格的公屋輪候家庭或目前公屋富戶。
筆者認為社會上有部分人,是難以透過自身能力改善生活條件,他們無疑是最需要公共資源這個防護網,尤其是長者殘障人士、單親家庭、低收入人士等。將機制完善等於為社會向上流能力較低的人士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甚至是生存保障,因此政府對於維護稀缺的社會資源是責無旁貸。
趙錦權
戴德梁行大中華區首席執行官及環球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