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L謝瑞麟珠寶於尖沙咀栢麗購物大道「珠寶段」逾五千平方呎的分店,四個舖位自今年6月起欠租。業主發律師信多次追租不果,本周四入稟高等法院連本帶利追討三個月租金近百萬元,並要求法庭下令謝瑞麟交吉四舖。
原告為金叢有限公司及林少華(譯音),被告為謝瑞麟珠寶有限公司。謝瑞麟珠寶租用九龍彌敦道栢麗購物大道5號至8號地舖連一樓,金叢為尖沙咀栢麗購物大道G5號舖及1樓3A舖的業主,金叢及林少華則是G6號舖及1樓3B舖的共同業主。
原告指單方面終止租約
謝瑞麟與兩名原告在2021年8月簽訂3年租約,在2021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以合共33萬元月租租出四個單位,指明單位是用作商業用途,若謝瑞麟逾期交租,原告便有權徵收更多利息或沒收按金。
原告指謝瑞麟自今年6月至8月欠租99萬元,原告多次發律師信要求謝瑞麟交租不果,遂單方面終止租約,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謝瑞麟交吉四舖,支付三個月租金99萬元以及有關利息。
謝瑞麟珠寶官方網頁顯示,TSL謝瑞麟於1971年成立,主要從事珠寶首飾設計、製造、零售及出口業務。
現時它仍在香港營運13間分店,包括東涌東薈城、沙田新城市廣場、旺角新世紀廣場、銅鑼灣時代廣場等,但已刪除尖沙咀栢麗購物大道分店的資料。
案件編號:HCA1732/2024記者 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