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謝瑞麟珠寶2021年以月租33萬元,租用尖沙咀栢麗購物大道4個舖位經營分店。惟兩名業主指,謝瑞麟珠寶自今年6月起便欠租。兩名業主周四(29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謝瑞麟珠寶交吉4個舖位,並償還3個月租金共逾99萬元,以及利息及訟費。司法機構暫未就此案排期聆訊。
另促交還4舖
原告為金叢有限公司(Golden Bush Limited)及Lam Siu Wah(音譯林少華),被告為謝瑞麟珠寶有限公司(TSL Jewellery (H.K.) Co Ltd)。入稟狀指,2021年8月,原告跟被告簽署3年合約,讓被告租用九龍彌敦道栢麗購物大道共4個舖位,租約由2021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首尾兩日包括在內。4個舖位月租合共33萬元。
入稟狀續指,自2024年6月1日,被告便開始欠租,截至8月29日,被告欠租共99萬元。原告多次要求被告交租不果,遂終止租約,及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謝瑞麟交吉4個舖位,支付3個月欠交的租金99萬元,連同利息及訴訟所衍生的訟費。案件編號:HCA 173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