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3
東方日報
花10個月始交報告 專組有甩漏須修補
本港有超過20萬人居住在籠屋、劏房等不適切居所,他們的身體及心靈健康、家居安全均面臨重重隱患。政府去年10月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經過10個月工作後,工作組昨日終提交報告,惟當局沒公布報告內容,反而「彈回頭」、要求工作組在報告中加入新元素,限時一個月再提交進一步研究結果。消息人士透露,政府希望「兩步走」處理劏房問題,10月公布新一份《施政報告》時才有詳細方案,冀先行政、後立法解決劏房問題,即先以行政手段為劏房的面積、登記制度設立標準,若行政手段無法處理,才考慮立法、延長戰線。有劏房團體批評工作組至今仍未提出有關取締劣質劏房後的安置建議,擔心取締政策出台後,大批劏房戶無家可歸;有議員則促當局「循序漸進」取締劏房,減少對社會的衝擊。
工作組昨早向政府高層提交工作報告,當局指小組過去10個月曾委託顧問公司搜集劏房住戶數據、收集和總結各界持份者的意見,又為劏房居住環境設定最低標準,以及對居住面積及其他因素,例如樓宇安全、消防及衞生要求等多方面作出考慮和建議。期間,工作組舉辦了超過20場會面,聽取政黨、學者、專業團體、非政府機構及關注劏房組織等的意見,收到了40多份關於解決劏房問題的書面意見和建議書。
傳10月施政報告才有方案
不過,政府高層審視報告後,要求工作組在報告中加入一些新元素,這些新元素是最近在《施政報告》諮詢時收到的意見,又促工作組在一個月內再提交報告,待收到進一步報告後,當局會作全面考慮並公布決定。有消息人士估計,取締劏房方案的詳情會在10月《施政報告》才公布。
擬修例規管劏房標準面積
針對如何取締劣質劏房,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鄭泳舜相信報告將以劏房問題的整體方向,制訂標準和改善時間,而政府掌握了全港數據,能夠為劏房面積制訂最低標準,又指相信工作小組的標準和公眾意見「相對接近」。他又指公布措施後,或需立一條新法例,或修訂《床位寓所條例》、劏房租務管制條例。
倡外判登記 業主付查核費
在執行劏房登記過程中,鄭泳舜指早前已向工作組建議以外判形式處理,這樣可加快落實。他又指,劏房業主應承擔相關查核的費用。至於立法及落實新政策方面,他稱明白由立法至推行新措施需時,還有過渡期,期望當局可以有序取締劣質劏房,而當中必須做好受影響居民的搬遷安置工作。
團體憂住戶面臨流離失所
就劏房最低面積方面,議員梁文廣指根據劏房租管調查結果,劏房平均面積為10至11平方米,而他建議將面積定在「低少少」的9平方米,並做好防火、衞生措施,將劏房變得更「安全、合理、人道」。
葵涌劏房街坊會成員吳堃廉則表示,取締劣質劏房並非解決辦法,認為當局應有健全的安置政策,擔心若政府強行取締劣質劏房,而部分劏房戶或未符合資格申請公屋等,將面臨流離失所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