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9
經濟日報
【本報訊】市建局早前啟動土瓜灣馬頭圍道/落山道發展項目,與比鄰已核准發展的靠背壟道/浙江街公務員建屋合作社試點項目一併規劃和設計。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昨在網誌表示,留意到有業主表示,大廈剛開始維修工程,並已支付第一期維修費用,現階段啟動重建項目,認為是「白白浪費金錢」,甚至打算不再支付餘下工程的款額。
他認為這是一個錯誤的心態,業主絕不能漠視樓宇維修責任和公眾安全。
籲勿漠視責任公眾安全
韋志成指出,馬頭圍道項目範圍內共有15幢樓宇,其中9幢樓宇屬「欠缺維修及保養」或「維修及保養欠佳」類別。全部15幢樓宇均收到由屋宇署或消防處發出的法定命令,包括強制驗樓令、渠務修葺令、危險建築物命令和消防安全指示等,但全部尚未遵從,甚至有個別大廈在收到命令後至今超過10年,仍未跟進。
韋志成強調,距離展開收購工作仍有一段時間,希望業主做好大廈維修,不應抱着大廈已納入重建,不做維修就可以「慳錢」、甚至拖延維修工程這些錯誤想法。目前在重建項目範圍內,有12幢樓宇參加了「樓宇更新大行動2.0」,韋志成指會協助大廈繼續完成工程,又提醒業主如果維修工程中止,將不會得到相關資助。
倘中止工程 將不獲資助
韋志成說,項目範圍內的樓宇雖然沒有即時危險,但若業主拖延維修工程,將負上不遵從政府命令的法律後果;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條,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不遵從建築事務監督所發出的法定命令,將會被檢控,包括罰款及有可能被監禁。而這段期間樓宇若因日久失修而造成意外,引致人命傷亡,業主亦可能需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