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簡化地契續期安排的《政府租契續期條例》 昨日生效,發展局刊憲首份「續期公告」,涵蓋今年7月5日至2030年12月31日到期的地契,全獲續期,涉376個地段,當中309個位於九龍、以油尖旺區為主,67個位於香港島。地政總署今年底將刊登下份「續期公告」,涵蓋2031年到期的地契。多個商會紛表示歡迎條例,並建議當局加強宣傳教育;行會成員、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林健鋒形容,條例對在港置業和投資的人是「定心丸」,對社會和經濟發展有莫大益處。
簡化安排下,地政總署長會繼續行使完全酌情決定權,在每批適用地契到期前6年,刊登「續期公告」為地契續期,除非被列於同日刊登的「不予續期列表」,否則均自動續期50年而毋須補地價,但須每年繳納應課差餉租值3%的地租。業主毋須再簽署續期文件。
首批376地段 林健鋒:增置業信心
林健鋒表示,相信新安排可提升公眾及投資者對香港營商環境的信心,日後更放心買賣物業。他指,現時距2047年只有23年,不少業主希望向銀行承造30年期按揭,條例可消除各界對地契不確定性的疑慮,銀行承造2047年後的按揭亦更具法理依據,銀行將更放心為有實力投資者和業主承造長期按揭。
地產建設商會發聲明表示歡迎條例,不過考慮到租契年期對業主、投資者、發展商,以至承造物業按揭的金融機構的重要,政府若能更早公布續期安排,將增強業權人和投資者信心,為促進社會和經濟發展創造更有利條件。
香港總商會、中華廠商聯合會、工業總會及中華總商會亦歡迎條例,認為常設的法定機制以精簡有序的方式為地契續期提供確定性,有助維持業權人、投資者及工商界信心,亦將大減處理續期的繁複程序,以及由此引伸的費用。各商會建議當局加強宣傳教育,讓持份者充分理解新續期機制的運作。
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亦稱,條例令政府租契的續期清晰和確定,促進社會日常生活和商業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