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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偉銓:政府宜善用土地資產 設法增值

2024-04-15    明報
【明報專訊】政府對公帑及資產管理至為重要,如何善用相關資產,包括土地及建築物,是值得政府不時檢視的課題。過去多年,不少市民經常批評政府經常將其持有的未批土地及建築物,長期丟空,令政府成為「土地大嘥鬼」。近年,經過各方共同努力及推動下,不少空置校舍獲改建成過渡性房屋或活化作不同用途,得以善用。 冀重建使用率低GIC物業 增效益 根據產業署物業網,現時待租政府住宅物業,相較過往大幅減少,估計應與近年政府將不少高級公務員宿舍用地或單位出售有關,有關做法,不但為庫房帶來進賬,土地資源亦能善用。如多幅山頂高級公務員宿舍,經拍賣售出,為庫房帶來巨大收入。 過往,估計因為部門缺乏有效溝通或政府政策欠缺清晰,不少規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GIC)用地,其發展往往只提供單一局/署所需空間,未有用盡地段的地積比率。最經典例子是當年油麻地垃圾收集站重置計劃,相關部門只考慮其部門的需要,並未有顧及其他部門的需要,將其他部門所需適切地納入發展計劃,以致浪費土地資源,以及其可發展潛力。就此,政府近期已確立「一地多用」的發展原則,不少新建政府建築物同社區設施發展計劃,均容納多個部門所需及多種合適用途。在資源容許下,筆者希望政府能逐步重建一些使用率偏低,但未有用盡其容許的發展密度的老舊GIC建築物,或通過地積比率轉移等,令相關GIC用地更能善用,為政府及居民所需社區設施提升效益。另外,政府在審視GIC用地或政府建築物重要計劃時,應將周邊土地納入一同研究及規劃,促使重建為區域帶來更大協同效應,更能改善環境。 為加快提供社區設施,近來政府於部分出售土地的賣地章程內加入特別條款,要求發展商在發展項目時興建一些社區設施,或行人天橋、公共交通總站等,部分設施在落成後交回政府部門,或由私人發展商或業主管理及保養。政府原意是希望能善用土地,以及令部分公眾設施得以早日落成,滿足社區需求;然而相關要求往往令賣地章程變得複雜,不明朗因素增加,令發展商出價保守,甚或增加流標風險,希望多加關注,設法優化,避免得不償失。 配水庫上蓋可建休憩區 污水廠搬往岩洞 地盡其用的方式眾多,就如水務署善用配水庫上蓋空間用作體育場地、休憩區、公園、遊樂場及訓練場地等。渠務署將污水處理廠搬往岩洞,不單改善污水處理廠現址及周邊環境,並釋放大片土地作其他用途;在科技日新月異下,不少過往不可能的方案可能變得可行,希望主事官員能以積極前瞻主動的心態,促使政府資產善用和增值。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立法會議員 [謝偉銓 銓之講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