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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泳舜:華豐大廈致命火災 揭示舊樓執管刻不容緩

2024-04-12    明報
【明報文章】樓齡60年的佐敦華豐大廈前日發生3級大火慘劇,導致5死40多人傷。我們感謝消防處、民政事務總署等部門反應迅速;酒店業界、房屋局、過渡房屋營運者及關愛隊等,亦給予支援。這兩天筆者多次到肇事現場及作為臨時庇護中心的梁顯利社區中心,並親身從華豐大廈住戶及賓館旅客了解,再結合與市建局及部門的溝通,初步綜合有幾個迫切問題,政府必須正視,社會也要關注,筆者亦會在立法會等不同層面跟進。 大廈管理混亂 為何容許有大量賓館 第一,為何華豐大廈可以容納35間賓館。該大廈有至少35間持牌賓館,加上劏房多達100間,但大廈一直拖延樓宇維修及消防安全設施的更新,未遵辦驗樓通知及更換防火門和改善逃生通道等防火建議;過去又有違規劏房、無牌賓館等紀錄。這類商住共用的舊樓,若欠缺管理,樓宇結構安全、消防安全隱患可謂無處不在;一旦發生事故,只會加劇危害居民及旅客安全的風險。 而事實上賓館業界也估計,在華豐大廈這類舊樓,實質運作的賓館數目一定多於持牌賓館數字。雖然政府交代,民政總署的牌照處於2020年起每年也有巡查這大廈,沒發現無牌賓館。不過,今次火警後,當局應再調查,是否真的沒有無牌賓館,或是有「影子賓館」、由劏房改建而成的賓館房間存在。 筆者認為在如此管理混亂的大廈內,樓高14層,有普通住宅、劏房,是否如沒有上限般,容許多達35間賓館、逾200個單位存在呢?筆者建議當局也要審視《旅館業條例》,部門在審批及為賓館牌照續牌時,除了看賓館本身是否符合樓宇及消防安全規定,也要考慮整幢大廈的其他方面,是否適合讓那麼多賓館存在。 第二,為何容讓華豐大廈不遵辦驗樓通知及消防安全指示。今次火警雖然集中在1樓及2樓,但礙於大廈結構問題,濃煙密佈整座大廈,導致高層居民也受火警波及;有市民更疑因逃生而從高處墮下身亡。有指大廈防煙門壞掉或沒關上;也有指滅火喉及喉轆破損,沒人理會;滅火筒過期沒人更換等。 2018年大廈收到屋宇署強制驗樓通知,足足逾5年半仍未遵辦。筆者前日公開要求屋宇署交代。據署方回覆,華豐大廈的法團2019年委任註冊人員驗樓,事隔3年通知屋宇署委任另一名註冊檢驗人員驗樓,去年算是提交了驗樓報告,註冊人員亦建議展開修葺工程,包括更換防火門、提供逃生樓梯及防護門廊等。市建局資料顯示,局方早在2021年及2022年,分別就樓宇更新大行動2.0及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兩個計劃批出資助。可是該大廈不是申請延期,就是一直未就工程招標。 為何華豐大廈無被列入當局以風險為本的代辦相關工程行列之內?倘屋宇署早已鎖定華豐大廈是其代辦入場的大廈,當局就要交代所謂盡快展開維修工程,是以什麼準則揀選大廈,何時才輪到華豐大廈呢? 須交代「支援舊樓」協作機制進展 第三,支援舊樓失修、改善樓宇安全,政府跨部門協作必須加大力度去實踐。去年暑假油尖旺區接二連三發生舊樓外牆塌石屎,險砸中途人,發展局採取了一些果斷的應對措施。在去年施政報告,當局亦表明循三方面檢視樓宇維修政策,包括精準揀選須強制驗樓的目標樓宇;主動識別高風險樓宇,透過外判提升檢驗及開展緊急維修的能力;另外檢視樓宇更新大行動流程,協助及敦促已申請資助的業主或法團加快步伐,委聘專業人員並加快展開工程。 全港逾50年樓齡的舊樓達9000幢,未遵辦驗樓令及消防令的舊樓有不少。筆者早已向當局建議由發展局統籌,屋宇署、民政總署及市建局三方應加強合作,支援舊樓法團或業主,促成啟動維修工程,包括處理消防安全指示等,有關建議獲當局接納。去年11月筆者在立法會提出質詢,當局回覆已設立三方協作溝通機制,屋宇署並訂立了KPI(關鍵績效指標),在今年由業主或政府承建商,修葺或糾正1000幢失修或危險樓宇。 今次華豐大廈火災發生後,當局有必要交代三方協作機制的進展。面對華豐大廈拖延遵辦維修及改善消防設施,三方協作如何運作?如何加快開展代辦工程呢? 盡快修訂消防條例 第四,政府必須盡快向立法會提交《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的修訂草案。因應近年不少劏房林立的舊樓發生火警,包括「三無大廈」(無業主立案法團、居民組織及管理公司),當中發現不少大廈的消防安全指示未獲遵辦。民建聯年前已向當局建議修改相關條例,容許部門以風險為本,入場代辦舊樓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之後再向業主收取費用,有關建議獲政府接納。當局亦建議在2024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 筆者期望當局盡快將相關修例建議交予立法會審議,以便盡早通過條例,讓居於舊樓的住戶、華豐大廈業主及居民受惠。 綜觀而言,華豐大廈前日造成5死的致命火災,筆者感到惋惜及難過,並祝願40多名傷者早日康復。在社區上像華豐大廈一樣的舊樓,比比皆是。要防範火災、樓宇結構安全風險,首要當然是業主及法團的責任。但當他們因不同原因拖延遵辦驗樓及消防指示的情况下,就有賴政府及各方努力共同應對。這是刻不容緩的。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 [鄭泳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