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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消防設施不到位 舊樓大火何時休

2024-04-11    明報
【明報社評】油麻地佐敦道華豐大廈火災,導致多人死亡,資料顯示涉事舊樓內有不少賓館和劏房,屋宇署曾發出強制驗樓令,要求清拆天台僭建物,但未獲全面遵從。本港舊樓一再發生嚴重奪命火災,大廈消防設備不足、未有嚴格遵守消防條例等老問題,長期未見解決。當局執管力度不足,派發家居滅火筒滅火氈等措施,覆蓋面也有限,治標乏力遑論治本。華豐大廈奪命火災,再次敲響本港舊樓消防隱患的警鐘, 政府除了加強巡查執管,更須盡快完成消防安全條例修訂,賦權相關部門為未有遵辦消防安全指示的舊樓,強制落實消防改善工程,切實提升舊樓防火能力。 華豐大火死傷枕藉 違規問題亟待查明 華豐大廈樓齡60年,樓高10多層,是典型的油尖旺商住兩用舊樓,位於大廈斜對面的 「佐敦薈」,前身正是1996年五級大火釀成41死80傷的嘉利大廈。根據牌照事務處資料,華豐大廈至少有35間持牌賓館營業,分佈不同樓層,由於地理位置方便,有不少旅客入住。有區議員更稱,大廈或有無牌賓館,另外也有很多劏房,估計多達100間。大廈內佈局如此複雜,存在嚴重消防隱患,並不令人意外。今次火災釀成至少5死逾40傷,是2020年油麻地廣東道唐樓大火導致8死逾10傷之後,又一宗嚴重奪命火災,消防安全和違規建築問題,相信將是消防處和警方的調查重點。 28年前的嘉利大廈冲天大火,暴露本港舊式商住樓宇消防安全存在重大缺失。這些年來,政府一再推出措施,包括修訂消防條例,規定1987年前落成樓宇,必須安裝自動灑水系統、消防喉轆等,另外又推出消防資助計劃,支援舊式商住樓宇業主進行改善工程,履行法例要求,可是舊樓消防安全問題仍然相當普遍,奪命大火每隔一段時間就再度發生。劏房林立的舊樓,情况尤其令人擔心,根據關注團體近年所做的調查,不少舊樓劏房戶都表示,所住大廈防火設備不足,逾半受訪者反映大廈沒有滅火筒、防火門,近半受訪者指大廈沒有消防喉、消防灑水系統。 華豐大廈奪命火災,最先起火位置為1至2樓大堂,消防處表示不僅火勢大,濃煙也多,蔓延至多個樓層,不少死傷者都有吸入性損害,其中一名死者被發現的位置,是在7至8樓梯間,亦有一名死者疑從高處墮下,落在1樓簷篷。凡此種種,都令人關注大廈有否足夠消防設備、走火通道及防煙門情况又是否正常。當局有必要深入調查,了解火災死傷枕藉原因,若發現有人罔顧消防安全,務須從嚴法辦。 翻查資料,屋宇署數年前曾就華豐大廈天台僭建物發出清拆令。當時的業主立案法團指出,有人在天台僭建劏房,早於2018年已要求相關人等清拆還原,惟不得要領,也有街坊反映大廈常有人隨處棄置雜物,阻塞消防通道。有議員更表示,政府早於2018年已向華豐大廈發出強制驗樓令,惟大廈方面未有遵循,促請屋宇署交代未有驗樓的原因。消防處昨天表示,過去10年曾對華豐大廈提出5次檢控,包括阻塞逃生通道、未有保持消防裝置在有效操作狀態等,近4年曾派員30次消防安全巡查,最近一次是今年2月9日,其間並無發現火警危險。華豐大廈消防隱患存在多時,當局並非不知情,為何未能防止今次慘劇發生,同樣值得深究。 派家居滅火設備僅治標 修例加強防火莫再蹉跎 由2011年花園街舊樓大火,到 2020年廣東道唐樓大火,每次慘劇過後,當局都有針對舊樓消防安全情况,展開大規模巡查,然而若不加強執管及切實提升舊樓防火能力,巡查再多亦無補於事。廣東道唐樓大火後,當局因應舊樓消防設備不足,以油尖旺為試點,向一些沒法團、沒居民組織、沒管理公司的「三無大廈」,以及已知有消防及樓宇安全隱患的舊樓住戶,派發家居手提滅火設備,諸如滅火筒及滅火氈等,及至去年更修訂消防設備規例,豁免家居手提滅火設備必須每年由承辦商檢查一次、確保處於有效操作狀態的規定,希望起到便利市民自行裝備的效果,然而有多少舊樓商戶住戶積極響應,存在不少疑問。 市區舊樓數以千計,當局派發家居滅火設備,覆蓋面有限,僅屬權宜之計。督促有消防隱憂舊樓完成「消防令」要求,升級消防設備,才是治本之策。舊樓消防設施不足,樓宇設計局限、業權分散、沒有法團跟進處理,以至部分業主不願負擔改善消防開支,都是潛在原因;亦有三無大廈老業主表示,由於經濟拮据,對遵辦消防改善工程,確實有心無力。由政府修訂消防條例,賦權消防處、屋宇署等相關部門,為未能遵辦消防改造指示的樓宇,強制進行消防改善工程,事後再設法向業主收回費用,可以確保防火措施得到落實,多年前已有立法會議員提出相關主張,惟當局過去一直以「尊重私有產權」為由,堅持相關工程應該由業主自行商討處理,拒絕介入。直至近年,當局才同意修例,目標是在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期望當局可以盡快落實,莫再蹉跎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