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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制配合安置租管有序告別劣質劏房

2024-04-01    星島日報
劏房問題長期困擾本港,即使相關租管實施已逾兩年,不少劏房仍處於「無王管」狀況,消息指政府計劃推行劏房登記制度,以逐步取締劣質劏房,反映當局有決心去解決這個老、大、難的問題。惟先決條件需要配合安置政策及租金管制等措施,才可避免良政變惡政。 目前本港約有22萬人居於約11萬個劏房單位。差估署數據顯示,劏房樓面面積中位數為11.6平方米,約半數劏房不足13平方米。部分劏房環境尤其差劣,天台屋、天井屋或棺材屋外,還有「樹窿屋」,要通過長方形的入口進入,更須長時間彎下半身。 為防止不合最低標準的「劏房」再增加,消息指港府計劃推行劏房登記制度,未有登記的業主不能經營劏房;又制定劏房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例如樓宇安全、消防及衛生要求、居住面積等;並會考慮取締「廚廁合一」及「棺材房」等「劣質劏房」。另外,由於難以統計實際居住人數,當局現階段傾向為劏房訂定單位最低面積,而非最低人均居住面積。「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預計今年8月向特首提交報告,有望在2027年前生效,配合過渡性住房和簡約公屋的建設,冀為基層市民帶來實質性的生活改善。 當局指劏房的單位面積、高度、光線、空氣流通、獨立洗手間、獨立水錶、獨立電錶等7項因素,均會納入制定標準考慮。關注團體認為,劏房的最低人均居住面積,不應該低於公屋「擠逼戶」,每人約5.5平方米,整個獨立劏房面積不小於7平方米的標準。 其實最低標準不難制定,如何執行才是關鍵,當中包括是否有足夠的專業人士去判定一間劏房是否符合最低標準。若有業主刻意不為劏房登記,如何找出「漏網之魚」?政府除須做好宣傳工作,讓業主、住戶及專業人士掌握有關標準及指引,以免出現爭拗,也要建立舉報及巡查系統,加強執法配合,否則難收阻嚇作用。 此外,有基層市民擔心「棺材房」被取締後,剩下較優質的劏房,租金水漲船高負擔不來,最終會變成無家可歸。據估計一旦落實規管,至少萬多人或受影響而需搬遷,屆時有否足夠的「簡約公屋」與過渡性房屋單位安置他們?正如特首李家超所說,劏房問題源於土地和公營房屋供應長期不足。突然多出過萬人待「上樓」,一時間可如何解決?如由政府提供現金津貼,政府財政又能否承擔? 因此,取締行動應分階段執行,以「風險為本」原則,第一步先取締有樓宇結構安全問題、不符消防安全標準,以及衛生條件差的劏房;其他風險較低的單位,可給予較長的過渡期,讓業主糾正違規劏房,以便符合最低標準,減少對現有劏房戶的影響。 對於被取締的「劣質劏房」租戶,政府要制定合適的安置政策,為他們提供容身之所,讓符合公屋資格的住戶「上樓」,不合資格且無力入住私樓的則安排過渡性房屋。同時應考慮進一步放寬簡約公屋和過渡性房屋的申請條件,又或提供搬遷及租金津貼,及規定劏房的起始租金,以免基層人士難以負擔。 政府必須設定有序解決方案,包括制訂所需法例,賦權有關部門進行取締行動,以及凍結住戶登記。長遠須提速提效增加公屋供應,滿足基層「上樓」需求,從根本上消除劣質劏房的生存空間。 解決劏房問題不能一蹴而就,尤其涉及租戶和業主的利益,以至租務市場的穩定,需要慎之而行。但政府有決心踏出一步,改善劏房問題,迎難而上,值得讚賞。至於制度能否適切實行,有賴社會各界共同合作,政府未來要廣泛聽取意見,做好各種安全網,多管齊下有序「告別」劏房。 蔡晉 CEO有料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