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5
東方日報
加租一發難收 逾萬居民或失瓦遮頭
劣質劏房問題充斥香港,施政報告宣布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消息指,當局初步傾向採取登記制度,未有登記的業主經營出租劏房與提供虛假資料一樣被視為違法,須承擔法律後果。另外,業主亦需找專業人士確認劏房單位符合標準,包括消防及樓宇結構等要求,否則會立即取締;其他如「廚廁合一」劏房、沒空間讓租客站立的「棺材房」等亦在考慮取締的範圍當中。有組織擔心實行登記制度後劏房會乘勢加租,希望可盡快就劏房起始租金立法,又促請當局做好安置工作。
傾向訂定最低居住面積
至於居住面積標準,據了解現階段較傾向訂定單位最低面積多於最低人均面積,因當局難以統計實際居住人數。而且為減輕對現時劏房戶的影響,港府日後會給予業主較長時間糾正違規項目,例如一個單位同時有符合及不合標準的劏房,符合標準的可以續租,不合標準亦會給予充裕時間改善,若改動輕微住客亦不用遷出。房屋局表示,工作組目標是要得出實際可行、能有序解決劏房問題的方案,並於成立10個月內交報告,再考慮以哪種方式公布調研結果。
團體盼安排入住過渡屋
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估計一旦落實規管,至少萬多人或受影響而需搬遷,佔逾20萬劏房居民總數近10%,認為港府規管應分階段執行,妥善安置受影響居民於過渡性房屋或簡約公屋居住。她又憂慮實行登記制度後,合資格的劏房及不合資格的平價劏房進行改善後都會乘勢加租,希望可盡快就劏房起始租金立法。施麗珊期望規管範疇不可太寬鬆,否則難以取締劣質劏房。
測量師學會建築政策小組主席謝志堅指將就樓宇安全、消防、衞生要求及居住面積等標準,在今年5月底或6月初向港府提出意見。他強調安全是不可妥協的,有需要便須做改善工程,他認為可以業主委聘認可人士評估劏房並糾正違規項目等方式,借助市場力量推動登記。
議員鄧家彪認為有必要加強執法配合,否則無法起阻嚇作用,而兒童成長問題亦需關注,促工作組制訂支援措施照顧有兒童的劏房戶,又指會爭取於本屆立法會內處理相關立法。議員鄭泳舜則認為申報符合標準的安排要顧及業主負擔能力,同時要避免措施令劏房住客無家可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