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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紅山半島僭建未拆 加緊執法不容拖拉

2024-03-19    明報
【明報社評】港島豪宅紅山半島去年9月山泥傾瀉,暴露獨立屋僭建猖獗,事後屋宇署和地政總署高調巡查,先後向數十間涉事獨立屋發出清拆令。半年轉眼過去,大部分僭建物尚未移除,部分甚至連搭棚施工的迹象也未有。打擊離譜僭建,不能光說不練。紅山半島獨立屋僭建個案,不少都涉及非法挖掘地庫,地基安全惹人關注,雨季風季快將來臨,政府必須加緊執法,不容業主拖得就拖。現行法例對僭建罰則太輕,紅山半島事件曝光後,當局主動提到希望因應僭建嚴重程度,引入不同層次罰則,加強檢控。期待當局可以定下具體時間表,早日提出修例建議。 雷厲風行巡查 更須從嚴執法 低密度豪宅獨立屋僭建問題存在多時,有地產業人士表示,部分獨立屋地下僭建情况,可以相當誇張,隨時等同於地下多建一間面積相同的單位,意味一間2000平方呎的豪宅,實際面積可能接近4000平方呎,業主毋須為僭建樓面繳納分毫差餉,形同詐騙。問題是這些獨立屋位置一般較為隱蔽,地下僭建物不易為人發現,高空勘察根本不起作用。當局執法不力,無論屋主還是負責僭建工程的承辦商也守口如瓶,外界甚少機會窺見這些業界口中的「公開秘密」,然而去年9月一場世紀黑雨,卻把僭建真相清楚暴露於公眾面前。 紅山半島山泥傾瀉,揭露有獨立屋僭建地庫及霸佔官地,甚至非法拆除政府斜坡擋土牆,公眾為之嘩然。事後屋宇署和地政總署聚焦巡查臨海一帶獨立屋,去年12月底公布有29間屋同時涉及僭建和佔用官地,另有40間涉及僭建、1間涉及佔地。本報翻查官方資料,發現屋宇署先後於去年9月22日、12月6日及今年1月24日,合共向72間屋發出清拆令,包括位於山泥傾瀉範圍的4間獨立屋。清拆令內容顯示,有32間獨立屋涉及僭建樓層,絕大部分屬地下僭建,其中兩間屋僭建了兩層地庫。另外,亦有獨立屋在多個樓層加建搭建物。本報綜合不同資料,發現紅山半島有獨立屋僭建3層高的搭建物,而違規最多的一間獨立屋,合共有16項違規問題。 紅山半島僭建實際情况,比之前想像更離譜,不僅建築物有沉降風險,更有可能破壞原有去水系統和擋土牆結構穩定。冬去春來,夏天雨季風季很快又來臨,若不盡快移除僭建物並採取加固措施,無人可排除山泥傾瀉事故不會再發生。根據屋宇署發出的文件,各獨立屋須於清拆令發出日期起計30至90天內展開工程,並於60至150天內完成工程,其中4間屋去年9月22日被頒下僭建物清拆令,完成清拆工程的期限,上月中旬已屆滿,可是根據記者近日觀察分析,部分僭建物仍然存在,有涉事獨立屋連搭棚施工的迹象也未見。屋宇署清拆令有否得到認真遵從,令人懷疑。政府有必要雷厲風行跟進,不容業主以「拖字訣」應對。 全港私人樓宇超過4萬幢,屋宇署等部門人手有限,逐一登門巡查有否僭建物,現實並不可行,採取「風險為本」策略,先處理公眾安全風險高的僭建物,本身無可厚非,問題在於辨識安全風險是否到位、具體執管會否趨易避難「打蒼蠅不打老虎」。獨立屋僭建猖獗,紅山半島相信僅屬冰山一角, 當局必須從嚴執法,以儆效尤,否則只會向僭建者釋出錯誤信息,令人覺得當局過去半年加強巡查,不過是做做樣子走過場。另外,政府也須盡快開展修例工作,就嚴重僭建個案,加強檢控及加重罰則。 現時政府打擊嚴重僭建的措施軟弱無力,罰則也太輕。紅山半島僭建問題曝光後,政府除了派員跟進紅山半島情况,也針對屯門蟠龍半島沿海獨立屋展開巡查。當局表示,過去曾向該屋苑的獨立屋發出清拆令,但航拍照片發現屋苑仍有獨立屋涉嫌僭建和非法佔用官地,所以採取行動。屋宇署票控蟠龍半島多名獨立屋業主,今年初,一名被告向法庭承認沒有遵從清拆令,案情顯示屋宇署2012年已發現涉事洋房僭建了兩層搭建物,翌年發出清拆令,要求60天內拆除。被告提出上訴,一拖就是5年,雖然2018年初上訴終被駁回,但直至2023年,僭建物仍然存在。事情前後拖了十載,被告視清拆令如無物,結果僅判罰約3.5萬元。這宗案件充分說明了屋宇署執法之不嚴,以及現行法例之不足。 修例打擊嚴重僭建 政府不能光說不練 根據現行法例,業主不遵從清拆令又無合理辯解,屋宇署可提出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1年,罪行持續的每1天,可另處罰款2萬元,惟現實是鮮有違規業主遭重罰。去年11月,發展局長甯漢豪在立法會談及僭建問題,提到現行法例下,業主若不遵從清拆令,不論僭建物大小,罰則都一樣,希望日後檢視《建築物條例》時,引入不同層次的罰則,以反映不同個案的嚴重程度;另外,現時業主遵從清拆令後往往得免檢控,甯漢豪認為部分個案不應完成清拆便了事,需要研究加強檢控。當局打擊僭建,除了考慮公眾安全風險,亦應考慮違規情節嚴重程度,期望當局說到做到,盡快修訂《建築物條例》,重罰嚴重僭建個案,不容違規業主拖拖拉拉,逃避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