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動組裝合成建築法(MiC),惟本港發展商採用不多。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指,「誘因現已採用,但不想總是從誘因出發,如果是應該做的,可能從要求着手。」不排除日後物色個別合適官地,在賣地條款內,加入規定需要用MiC方法興建。
推動MiC建築法是發展局今年工作點之一,甯漢豪上周更到訪惠洲出席「組裝合成(MiC)」建築供應鏈大會,並考察當地MiC組件生產基地。甯漢豪分享,該活動有兩地政府、建築商、發展商及MiC製造商參與,形式如貿易交流會,包括跟廣東省住建廳進行實務。
她指出,政府跟政府之間洽商有重要性,例如MiC廠商需要批地擴充,需要政府支持;其次,當未來MiC應用增多,每日組件通關是否需要設立專線提供便利。最後是涉及關稅問題,由於現時MiC組建的材料部分由外國進口,在內地組裝後若再運到香港,多重往來後關稅複雜性變多,將研究未來會否有便利做法。
發展商縮建築期 自然多用
現時本港約有70個項目採用MiC興建,但以公營項目為主,較少私人發展商採用。甯漢豪承認私營項目採用情況未如政府預期,認為初期私人發展商會擔心使用新技術興建的單位,銷情會否受到影響。她認為若果發展商想縮短建築周期,將來自然需要多用MiC,不排除會有政府土地賣地條款加入採用MiC的要求,「只靠10%樓面豁免就不夠」。
不過,甯漢豪稱,施加招標條款要求需要循序漸進,不需要所有土地都加入,認為只要個別土地先行,當市場見到有成效就承接下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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