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收購成本屢破頂,市區重建要「蝕住做」,行政總監韋志成再談「7年樓齡收購價」,認為外界應從公平性出發,改變思維討論,「俾業主一嚿7年樓齡?錢,去收購60年舊樓,對社會公平嗎?如果公平,日後加稅用來支付市區更新開支,又可以嗎?」
如舊車換新 促討論業主責任
韋志成半年前在電台節目稱,同區7年樓齡收購的機制欠持續性,引起外界討論;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其後向外界派定心丸,稱賠償機制不可隨便改動。韋志成日前被追問最新取態,他表示必須考慮3個因素:在適當時候、要有替代方案、要有社會討論。
他強調目前非適當時候,但就是時候去想替代方案。社會討論並非要聚焦賠償年期,而是討論應否補償給已經擁有物業的業主,協助業主換一層新樓住。
他認為,公平性的問題沒有絕對答案,但要經過討論,聚焦於業主的責任,「如果你部車要維修,就要自己儲錢,部車舊咗就要買新車,呢個係車主的責任,買樓點解唔係用返同樣的考慮呢?」如果外界討論之後,認為應優先協助市民住屋是大前提,才於第二步考慮改變補償機制,探討維持7年樓齡補償,抑或樓換樓,以至其他方法。
倡新樓壽命75年 減重建壓力
他相信,要解決舊區更新,除了樓宇復修,亦要將樓宇壽命延長,特別是新建樓宇,例如將新建樓宇壽命50年延長到75年,就可以減輕日後重建壓力,集中處理其他舊樓復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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