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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25, 2024 星期一 短暫陽光 有驟雨 22° 74%

社協倡先訂安置計劃 人均面積等區分劣劏房

【本報訊】政府研究取締劣質劏房,社區組織協會建議先訂立安置計劃,讓劣質劏房的住戶加快入住公屋;又建議以劏房人均面積等區分劣質劏房。 社區組織協會列出劣質劏房多項準則,包括兩人或以上單位人均面積不少於5.5平方米,單位分租不多於5伙,租金不可超過差餉租值1.2倍等。如果劏房違反這3項準則,就應歸類為劣質劏房,社協估計現時有3成劏房不達標,建議政府設6個月過渡期讓業主作出改善,又建議政府預先制定安置措施。 冀助加快上公屋 免勞民傷財 社協表示,政府成立的「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應參考公共房屋的編配、擠迫戶標準及聯合國對適切居所標準,制定「劏房最低標準」。社協建議政府以立法方式規管,加強約束力,並在2年內完成立法,設立全港劏房登記制度,5年內全面展開取締籠屋、板間房及劏房工作,並取消《床位寓所條例》,完全禁止經營籠屋。 社協副主任施麗珊認為,如果不將劏房戶加快安置去公屋,就可能要先搬去過渡性房屋,再要搬去公屋,對劏房戶而言都是勞民傷財,「如果安置政策做得不好,其實最後沒有事成,甚至可能惡化。」 責任編輯:吳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