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歷經一年中央政府矢言「保交樓」後,筆者看到的情况就是,就算業主成功收樓,不會血本無歸,但並未必代表業主可以交到契稅,這就是說,業主可能沒辦法在短期內拿到房產證。舉例說,筆者發現有些樓盤,雖然發展商出了事,但仍可交到樓,且交樓的質素也不錯,沒有太多負面的消息;然而,業主收樓的過程中只能拿到鑰匙,沒辦法繳交契稅並拿取房產證。
如果業主做到網簽程序,基本上「保交樓」是沒問題的,不過可能遲一點,或遲幾個月才拿到房產證。但是目前面對的問題是,發展商很多時候都是沒有錢的,政府可能會借錢給他們,但只是給發展商將那項目蓋起來的專項專款,讓項目可以收尾。
政府會支持發展商將樓蓋起來以達到「保交樓」目的,但其他的錢就不會借了,例如地產中介的佣金等等。建築商的情况最慘,譬如發展商最初是用了建築商A,但由於發展商一直都不給錢,所以建築商A就不會再繼續幫其將項目搭建完成,有部分建築商亦因此而停工。而為了達到「保交樓」,政府就會借錢給發展商,但這筆錢因是用來「保交樓」的,而不是用來填補拖欠工款的,所以有機會讓發展商去找建築商B把樓蓋起來,但此時建築商A則依舊收不到拖欠的工款。還有最關鍵是,去到最後就要「確權」。發展商要業主交稅之後,業主才可以拿到發票,拿到這個發票才可以去交契稅,交了契稅才可以有房產證。以前一般拿房產證多是720日,兩年後業主就可以拿到房產證。
發展商沒錢交增值稅 無發票給業主
當然,前一段時間就有某些城市,或者某些樓盤,不需一年,幾個月就可拿到房產證,就如華僑城此項目,一個月就可以拿到,但卻因為不少發展商,他們沒錢去交增值稅,沒交增值稅的話就不能有發票給業主,業主拿不到發票,就自然交不到契稅,房產證也就無法成功拿取。那麼,要是業主遇到這種情况,後果嚴重嗎?會有甚麼影響呢?首先,如果那套房業主是用來自住的話,其實影響並不大,因為樓已收了,那就表示可以正常使用。但若然業主打算將單位出售,或者想拿那套房去融資時,就必定受到影響。再者,也有些業主在心裏上亦覺不穩妥,始終覺得手上沒有實實在在的房產證,就算給他作自住用途,仍住得不太安心。
針對以上問題,筆者曾向一些政府部門人士諮詢相關情况,得到的回覆是:這些事情,你要給政府一點時間、一步步去解決,因為目前並不是單一樓盤出現問題。而政府首先要解決保交樓這核心問題,讓業主可以先住進去,不要卡住在中間的程序中,解決完交樓問題後,才輪到下一步。其實,要爆雷的發展商,這一兩年早已爆了,所以後面的樓盤就不會說沒有資金去蓋。而政府這一兩年,就是要先落實保交樓;可能兩年過後,就會逐步處理稅務方面的事情。可以說,我們目前要對政府有信心,始終政府將民生問題放在首位,所以會用盡一切力量去幫業主成功拿到房子、住到房子,至於拿取房產證這問題,就給點時間政府一步一步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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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永年 大灣區樓市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