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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25, 2024 星期一 微雨 22° 79%

改革綠置居,加快公屋流轉(下) / 洪雯

【明報文章】綠置居是資助出售房屋中的一個類型,目的是助公屋居民置業,騰出公屋給輪候的市民。但綠置居存在「納米化」傾向,而納米綠置居單位往往滯銷。早前,我在立法會發起口頭質詢,要求房屋局承諾,不再建設小於20平方米的綠置居,以體現綠置居作為公屋之上的置業階梯的價值,吸引公屋居民購買,加快公屋流轉。 上述建議,不單適用於綠置居,而是適用於所有資助出售房屋(居屋)。我樂見局長當日正面回答我的質詢,承諾「綠置居2022」面積小於20平方米的單位將會是絕版,未來不會再有小於26平方米的綠置居。我相信,這一承諾適用於所有居屋,有望改善居屋的整體質素。不過,綠置居過往銷情顯示,地理位置優越的項目,哪怕面積小,最終都會售罄;但郊區的納米單位則是滯銷重災區。所以,我建議政府因地制宜,進一步提高郊區居屋的「封底」面積,增加對買家的吸引力。 此外,房委會通常會預留三成居屋單位,讓「家有長者」的申請者優先選樓。可是,在「家有長者」的申請者選購後,較大面積單位往往所剩無幾,剩下的以細單位和納米單位為主,令其他家庭揀無可揀。比如,「綠置居2022」在「家有長者」的申請者優先選樓後,房委會邀請了4萬多其他家庭揀樓,結果只有4%買了單位。我理解「家有長者」機制是鼓勵市民居家照顧長者,但也應兼顧其他家庭的需求。政府何不考慮將三成的配額,獨立套用在每棟大廈之中,而非套用在全體居屋中,從而留下一些較大面積單位給其他家庭?此外,也應設立「家有長者」家庭入住後的抽查機制,避免非真正「家有長者」的家庭濫用機制。 (本網發表的作品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洪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