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3
經濟日報
政府的長遠房屋策略目標,2023/24至2032/33年的10年,需要興建9.1萬伙「其他資助出售單位」(即居屋),亦即5年建4.55萬伙。附表是房屋局的最新數據顯示,5個年度建4.6萬伙,理論上達標,去年特首李家超首份施政報告提出,提升公私營協作,推出全新「私人發展商參與興建資助房屋先導計劃」。
他指出,在今個財政年度起分批推出3幅土地,讓發展商投標興建資助出售單位,以指定市價折扣率售予合資格人士。先導計劃亦鼓勵發展商申請改劃其擁有的私人土地興建資助出售單位,市場預計新計劃在今天公布。唐榮估計,10年長遠房屋供應由於後5年可能要調動更多資源興建出租公屋,所以或有需要引入更多助力,亦應該是私人參建居屋的初心。
分批推3地 料今公布新計劃
翻查資料,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是為提供多一種類別的資助自置房屋,政府在1977年推出私人參建計劃,邀請私人發展商參與,以補居者有其屋計劃的不足。
私人參建計劃和居屋計劃發展項目的不同之處,在於私人參建居屋屋苑的全部業權由發展商而非房委會擁有。根據私人參建計劃,私人發展商獲邀投標建屋用地,然後在其上興建符合政府所訂規格的單位。
如政府其他賣出的土地,私人參建居屋用地的土地業權屬於發展商。發展商持有有關地段的合法業權,並擁有其根據同一地契興建的住宅單位、停車位及商業設施。私人參建計劃的賣地章程指明,房委會須在指定期內提名合資格買家,向有關發展商購買單位。假如單位在指定期屆滿時仍未賣出,房委會有責任以保證售買價購買該等單位。
到了2002年11月13日,特區政府救樓市,當時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發表有關房屋政策的聲明,宣布停建和停售居屋,以及終止私人參建計劃等措施。
私人參建計劃雖重啟,不過,房委會有責任以保證售買價購買該等單位的條件或有變,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年初回覆立法會議員陳學鋒時已指出,政府會為私人參建先導計劃訂立一套機制,既能提供足夠的誘因鼓勵私人發展商參與興建資助房屋,同時亦可以確保單位的質素。在這個前提下,不打算為私人發展商興建的資助出售單位提供保證價格水平的銷售收益,亦不會回購任何未能售出的單位。當時正循這方向制定先導計劃的政策框架和發展參數,例如申請資格、單位折扣率、轉售限制等。
另外,政府亦計劃分批推出3幅用地,以公開招標形式把用地售予私人發展商,以發展更多資助出售單位,據悉今天將率先有兩幅土地推出。
撰文 : 唐榮
欄名 : 專家樓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