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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27, 2024 星期六 微雨 28° 87%

業主多參與 消委會指可壓管理費加幅

【本報訊】消費者委員會研究發現,管理費平均約佔家庭每月收入7.4%,而過半業主組織反映最新加幅至少5%,甚至加逾10%。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引述物業管理公司指,加幅反映實際開支情況,提醒小業主多參與大廈的物業管理,有助壓低管理費的增幅。 籲發展商售樓供資訊包 黃鳳嫺昨於電台節目表示,管理費中有40%用於支付員工薪金,主要因應最低工資等而上升,而維修費亦因為物料及人工價格而上揚,建議業主可要求管理公司節省非核心服務的成本,包括經理人酬金、節日裝飾等。她又說,不少業主以工作繁忙、不認識法例、屬短期居住,或認為其他人參與便可等理由,而參與物業管理的程度較低。 黃認為,若單位或屋苑維修保養質素差,而業主又不參與管理,樓價便會較易貶值,或管理費用較預期高,對業主仍是損失,強調業主不應覺得屋苑管理事不關己。她又建議,發展商售樓時應向業主提供資訊包,引起業主參與管理的興趣;亦可以增加管理費津貼回饋業主委員會,提升業主參與度。 另外,研究檢視249份公契後亦發現,75%項目的公契經理人,涉85間管理公司均與發展商有關連,或引起利益衝突。消委會商營手法研究及消費者投訴審查小組主席鄺祖盛認為,發展商與物管公司存在關聯並非一定壞事,最重要是避免利益衝突,以及確保消費者知情權,建議發展商在部分敏感決議上最好放棄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