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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園區吸創科龍頭 准自建「人才公寓」

2023-05-08    經濟日報
北部都會區的定位是「國際創科新城」,據知,港府正以新思維發展該區,為吸引創科龍頭企業落戶,以「產業園區」方式發展,相關企業可自行興建研發中心和廠房等,包括「人才公寓」。港府在「人才公寓」方面將有嚴格的限制,不會變相成為房地產項目。 特首李家超曾說:「無創科、無未來。」創科局局長孫東早前表示,北部都會區發展創科,包括新田科技城和落馬洲河套區,打算參照內地模式,以「產業園區」形式發展,實現群聚效應。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更透露,在批出北部都會區的創科等產業用地時,會考慮公開招標以外的撥地方式,例如直接將土地批給政策局認可的龍頭企業,由該企業一手包辦土地平整和上蓋發展工程。 港府嚴格限制 不會變房產項目 「為了加快建設速度,我們摒棄了原有的蓋樓招租形式,因為太慢,而且現在拿不出這麼多錢來迅速發展。」孫東表示,新田科技城明年就開始平整土地,並逐漸釋放部分土地出來,力爭未來幾年「有個大變樣」,河套地區則於今年底開始招商引資。 政府已初步確定,要發展3個產業園區:1.生命健康科技相關園區;2.人工智能和數據科學相關園區;3.先進製造業和新能源科技相關園區。 知情者表示,港府的構思是批地予相關龍頭企業,由他們按自行需要去平整土地,並興建研發中心和廠房等,當中包括「人才公寓」等配套設施,作為應付居住需要的宿舍;港府在「人才公寓」方面將有嚴格的限制,不會變相成為房地產項目。 議員倡設條款 只能租不能售 一直關注北都發展的立法會議員劉國勳也向本欄表示,現代創科產業園區的發展,不能再像過去的工業運作,因為創科人才都喜歡在居所附近15分鐘之內,有一應俱備的工作和生活圈,政府批地予創科龍頭企業,要預留彈性,令這些企業可以帶人才來港,並有地方居住。他指出,「人才公寓」不是新事物,內地不少搞創科的地方都有提供,為免除社會擔憂變成房地產項目,港府可設立條款,表明只能出租,不能出售。 香港現時只有科學園的「創新斗室」設「人才公寓」,為外來人才提供500個宿位,但只限於園區內或潛在的合作企業員工。 孫東也曾指出,基礎科研是花錢的,做轉化和產業卻是掙錢的;香港過去注重基礎科研,但忽視「產」,而香港的周邊地區,無論是廣東或新加坡,近年生產總值(GDP)大幅增長,很大程度上得益於製造業的發展。香港要為GDP提供新的增長點,必需發展先進製造業,發展新型工業化。 撰文 : 傅流螢 欄名 : 有政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