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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有樓有錢不應獲任何資助 鄔滿海:是時候思改變

【明報專訊】公屋、居屋資源分配機制被批有大漏洞,當年有份參與籌劃第一期居屋計劃、被稱為「居屋之父」的房屋署前副署長鄔滿海(圖)認為,實施近45年的綠表申請居屋無入息、資產及物業擁有權的限制,現在是合適時候思考改變,大方向是應協助最有需要的人,坐擁物業或資產超出合理水平者則不應繼續享用任何房屋資助。 昔考慮公共資源運用 現應助最需要者 鄔滿海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當年訂定居屋政策是從整體房屋階梯及公共資源合理分配考慮,並非單以公屋或居屋方面着眼,「需要一條龍去睇」。他憶述當年讓公屋住戶毋須申報物業及資產,是要騰空更多公屋予輪候冊申請者,加快公屋流轉。 他解釋,過去考慮從公共資源有效運用角度出發,為有負擔能力的公屋戶提供居屋,在資源耗用上會較繼續提供公屋為少,因此如不准擁有物業的公屋住戶購買居屋,在政策上會存在矛盾。不過,他認為現在若從整體房屋階梯考慮,擁有物業或資產超出合理水平者不應繼續享用任何房屋資助,因社會上有更多人需要房屋資助,政府須考慮提供資助的優次。 碎屍案揭發死者前家翁鄺球在手持價值逾7000萬元的加多利山豪宅單位下,仍可以綠表資格買入居屋一事,鄔滿海認同這是一個契機讓社會反思公屋資源合理分配政策的安排,最重要是令政策有一致性,以及減少對廣大公屋住戶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