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3年旅館業踏入寒冬期,政府「防疫抗疫基金」兩度推出「持牌賓館資助計畫」救亡,向持有效賓館牌照人士發放逾2億元資助。惟實際上,約400家旅館的牌照持牌人已停止營運,但仍保留牌照,並租出旅館予他人經營。有旅館商會指,持牌人租出旅館是疫下新現象,過去一年接獲200多名經營者求助,主要抱怨自己每月交租又出糧,卻未取得政府資助,有人借貸支撐,也有人結業離場。法律界人士指,若持牌人沒親身營運旅館,是否仍符合發牌條件、可否領取資助均值得商榷,促當局正視相關灰色地帶。 記者 關英傑
因應旅客暴減,港府分別於2020年2月及去年2月的「防疫抗疫基金」推出「持牌賓館資助計畫」,按客房數量向持牌人發放5萬元或8萬元的資助,兩輪分別有1800家及1600家旅館受惠,涉款1.2億元及1.1億元。不過,有旅館業人士指,疫下3年有逾400家旅館停業或結業,主要與持牌人年邁或看淡前景有關,部分持牌人選擇暫停營運,卻將屬自置物業的旅館租與別人經營,自己則保留賓館牌照,等於既收政府資助,又收租客租金。
經營者靠借貸維持營業
據悉,在第1輪計畫時,租用旅館的經營者自知理虧,不敢投訴,但兩輪計畫下來,均只有牌照持有人獲得資助,令經營者不滿。香港旅館業協會創會會長梁大衞指,去年2月第2輪資助計畫推出後,收到200多位旅館經營者求助。
兩輪資助雖然最多只有16萬元,但對業界卻是「救命草」。馬先生於2020年頂手經營銅鑼灣一家小型旅館,最初他以為疫情如「沙士」般很快受控,花50萬元裝修,但3年來已交90萬元租金。他因不是持牌人,未能領取兩輪資助的10萬元,但因看好今年旅業復甦,早前再向親友借貸70萬元繼續營運,希望等到黎明。千禧年入行的李先生,將佐敦兩個自置物業經營旅館及出任持牌人,至5年前再租下旺角另一家旅館作分店。他透露,3年疫情,佐敦兩店僅三分一房間租出,「要自己清潔兼洗廁所,勉強收支平衡。」他稱,旺角分店三年的租金達72萬,需用佐敦兩店於兩輪基金下所得20萬元資助補貼,最後於去年底趁租約期滿退場,「埋單虧蝕60萬元,當買了一個教訓。」
梁大衞坦言,不少經營者及牌照持有人都是該會會員,疫下雙方屢因資助問題爭拗,半年來多次介入調停,「租下旅館的經營者,最不滿自己真金白銀月月交租及水電費卻未獲援助,反而牌照持有人變相收兩份錢。」
真金白銀交租卻未獲援助
根據《旅館業條例》,賓館牌照持有人必須持續親自監管賓館的經營、開設、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有關處所用作為賓館。賓館持牌人必須遵守牌照內的所有發牌條件,否則即干犯《條例》,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如有關罪行是持續的罪行,則可就該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另處罰款1萬元。民政事務總署指,持牌人出租旅館是否違反《條例》或有關的發牌條件,須視乎個別個案的具體營運情况,牌照處如接獲投訴,會按照既定程序及指引巡查,並會視乎個案的具體營運情況作出跟進;署方稱,由於賓館有可能因疫情影響暫停營運,或改變其營運模式(例如房間改以月租方式出租),但不影響其「持牌賓館資助計畫」申請資格。
大律師陸偉雄指,現行法例存在灰色地帶,因《條例》要求牌照持有人必須親自監管賓館,換言之,假若持牌人已停止經營和開設旅館,並把旅館租給別人營運,是否仍符合發牌條件、有否資格領取資助,均值得商榷。他坦言,在實際層面上,即使當局突擊搜查發現持牌人不在旅館,亦難以證明持牌人沒有繼續參與管理有關處所。
沒親自監管營運 領取資格可商榷
香港旅遊業賓館聯合總會創辦人李嘉龍透露,出租旅館的牌照持有人多數亦是旅館的業主,會定期續牌,並處理相關電力及消防檢查事宜,日常營運則交租客。據他了解,早前有旅館持牌人續牌時,被署方人員查問旅館是自置物業,還是向人承租,估計當局已留意到相關問題,未來將作出規管。
租下旅館的經營者,最不滿自己真金白銀月月交租及水電費卻未獲援助,反而牌照持有人變相收兩份錢。
梁大衞 香港旅館業協會創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