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提及銀行已接連上調新做按息,例如由P(最優惠利率)減2.5厘,調整至P減2.25厘(有關P現為5.625厘),按揭計劃之實際息率便由3.125厘上升至3.375厘。換言之,若按揭用家現時以舊有按揭計劃之息率供樓,照道理不會希望轉按,因為息率較高、利息支出較多。然而,即使轉按誘因減少的時期,市場上仍始終有一定之轉按需求,轉按登記仍佔市場兩成或以上,原因何在?
市場上有着不同的轉按需求,包括由現有高息貸款轉至銀行低息按揭,例如用家希望轉走已快屆滿低息蜜月期的發展商一按,或轉走財務公司高息樓按,另外是轉按兼物業套現、甩走擔保人、延長還款期等,亦有一項誘因愈見普及,當銀行提供吸引力大的按揭回贈,按揭用家或會透過轉按賺取可觀的回贈作為資金運用。
賺取銀行現金回贈
事實上,銀行對於轉按業務採積極取態,提供的現金回贈為近年新高。雖然銀行已陸續上調新申請的按揭息率,但仍有個別銀行可提供調整前之按息優惠尾班車,以H(銀行同業拆息)按封頂息P減2.75厘計,實際按息低至3.125厘,與一些業主現有供樓息率一致,而銀行提供的可觀現金回贈高達貸款額的2.1%。以500萬元按揭額為例,當業主成功轉按後,按息及每月供款不變的情況下,扣除轉按律師費支出約8,000元後,仍可賺得高達97,000元銀行回贈金額。
用家只要仔細計計數,或會發現即使新做按息高於現有供樓息率,轉按後亦分分鐘賺得更多着數。同樣以500萬元按揭額作例子,若轉按後按息將由現時之3.125厘升至3.225厘(由H按封頂息P減2.5厘轉為P減2.4厘;P現為5.625厘),利率雖上升0.1厘,但每年利息只是多出約5,000元,轉按後銀行回贈卻高達105,000元,扣除轉按律師費及兩年罰息期內多出的利息近一萬元後,仍賺得高達87,000元回贈金額。
罰息期後再作安排
當然,按揭供樓可長達30年,而並非罰息期之兩年,由於兩年後罰息期已過,大有機會可再轉按又或作其他安排,善於靈活運用按揭計劃的用家會選擇先透過轉按賺得可觀回贈,即使兩年後未可轉按,有關回贈金額其實已可再抵銷逾17年的利息差幅,期內用家很大機會已成功再轉按又或另作其他安排例如樓換樓。
中原按揭董事總經理 王美鳳